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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529号江南星座2幢1单元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9日

  至2021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及时间:会议当天13:00-14:00在董事会办公室接受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529号江南星座2幢1单元 。

  联系人:赵振华

  电话:0571—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04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10万股,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变更为 40,01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变更为40,010万股。同时,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05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 年 7 月 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8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许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同意许阳、李伟明、黄国梁、陆舞鹄、王恒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林伟、戴梦华、陈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股东大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阳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设计室助工;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新技术办公室副主任、生产设备处处长、副总工程师、总师办主任、总工程师;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伟明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热电厂运行部部长,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陆舞鹄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实集团办公室办事员、副主任、主任,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轻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恒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海外财务总监,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华晏资本(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国梁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杭州热电厂化水分场班长、运行分场副主任,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运行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伟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师范学院讲师,杭州大学讲师,浙江大学副教授,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戴梦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曾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谦禾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臻女士: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省电力局法律事务室主任,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主任,亿博智库经济咨询(浙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长三角洁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长三角清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浙江长三角清洁能源与节能环保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理事长,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06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1年7月13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利华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胡利华女士、金洁先生、汪伟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监事人选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利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76年12月,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主要经历):杭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副经理兼杭州天源环境卫生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杭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清洁服务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杭州市固废直运有限公司营运部副经理、经理;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固废直运分公司经理;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清洁直运发展事业部总经理;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金  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71年12月,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治部主管、监察审计部高级主管、主任助理、副部长,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伟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77年11月,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金联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安技部副经理,借调杭州九峰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副经理,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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