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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 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64

  

  监事周波、王健,高级管理人员宋万祥、欧阳铭志、鲁习金、张爱青、穆猛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对公司监事周波先生、王健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宋万祥先生、欧阳铭志先生、鲁习金先生、张爱青先生、穆猛刚先生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上述人员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的股份。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监事、高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周波先生、王健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宋万祥先生、欧阳铭志先生、鲁习金先生、张爱青先生、穆猛刚先生股份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监事周波先生、王健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宋万祥先生、欧阳铭志先生、鲁习金先生、张爱青先生、穆猛刚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部分监事、高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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