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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9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沈万中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6月24日公告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以及2021年6月3日公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在实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建议修改《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6月24日公告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以及2021年6月3日公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在实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建议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包括上述修改内容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修改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手续,包括且不限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登记备案文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更正等。以全面实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修改内容及上述修改内容,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的目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29日  10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南路1968弄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9日

  至2021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2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南路1968弄1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交通、住宿等费用。

  3、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南路1968弄1号

  电话:021-59549065

  传真:021-54047812

  电子邮箱:psrzqb@psr.cn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顾女士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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