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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声迅JLC1

  2、期权代码:037152

  3、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年6月28日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1.40元/份

  5、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年7月13日

  6、公司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8名,授予数量为138万份,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9%,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完成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4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钉钉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6月21日,公司监事会做出《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1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授予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1年6月28日

  2、授予数量:138万份

  3、授予人数:18人

  4、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1.40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文所指“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股票期权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声迅JLC1

  2、期权代码:037152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年7月13日

  五、本激励计划计提的费用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28日,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确认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基于上述测算的数据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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