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1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了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思川先生购买公司股票情况的通知,刘思川先生于2021年7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购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股票的情况
1.购买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思川先生
2.购买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购买时间:2021年7月13日
4.购买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5.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情况
注:本公告所述持股比例均按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及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处理方式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刘思川先生除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146,286股外,单独或与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私募基金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2,6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90%。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购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购买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刘思川先生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购买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购买公司股票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121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已于2018年2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8年2月28日和2018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于2019年8月12日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269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13日获悉,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21年7月9日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3日全额到账。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有息负债。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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