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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恒 投资诉公司决议效力事项的进展公告(三)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浙06民终2196号),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齐齐哈尔建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为案由起诉公司的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3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做出终审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述案件判决结果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浙06民终2196号),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要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相关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1)浙06民终2196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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