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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R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1:上表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2:本报告期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期末总股本较年初增加14,726,666股,本报告期(2021年1-6月)的基本每股收益中的总股本计算基数为1,966,839,051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新冠疫情蔓延势头逐步受到控制,宏观经济触底回升,下游需求复苏态势总体良好;但同时产业链各环节的景气回升亦呈现出脆弱和不平衡的一面,期间铜价创历史新高并保持高位运行,这对中下游加工制造环节相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及生产运营带来新的挑战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公司通过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进生产工艺装备、打造集中物流平台等举措,实现产销量较去年同期增长近二成;通过产品结构优化、提升精细管理水平,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盈利能力增强,并巩固了自身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通知,获悉海亮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部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相应海亮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构成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本次换股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6日,海亮集团完成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8.924亿元,债券期限3年,债券简称“19海亮E1”,债券代码“117133”,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2019年5月28日,海亮集团完成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1亿元,债券期限3年,债券简称“19海亮E2”,债券代码“117135”,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根据《海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9海亮E1”于2019年10月28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19年10月28日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4月25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根据《海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9海亮E2”于2019年11月28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19年11月28日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5月27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

  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6日期间,“19海亮E1”、“19海亮E2”已完成换股28,331,841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837,871,949股,导致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4.37%减少至42.84%,变动比例为1.53%。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7月12日期间,“19海亮E1”、“19海亮E2”完成换股18,285,544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819,586,4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1.67%。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2.84%减少至41.67%,变动比例为1.17%。

  二、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5月27日开始转股,公司总股本根据持有人转股情况相应发生变化。 截至2021年4月16日收盘,公司总股本为1,955,800,811股;截至2021年7月12日收盘,公司总股本为1,966,839,051股。 因此,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1,955,800,811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2021年7月12日收盘公司总股本1,966,839,051股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健向好发展。作为铜加工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谋取良好的收益和回报;通过持续加码研发、提升工艺和改进设备,稳步实施“智能制造”战略,不断增强成本优势及盈利能力,为行业发展升级贡献力量。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海亮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仍处于换股期且尚未完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海亮集团持股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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