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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回复(下转D45版)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5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71号),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回复如下:

  问题一、年报显示,你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归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175.24万元、-912.67万元和-855.99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已经连续两年为负值。同时,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显示,你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64.59万元,分别为租赁收入59.12万元和其他收入5.47万元,未涉及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你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按行业分类分为林业1.42亿元,林业技术服务370.59万元以及其他278.78万元。

  (问题一、1)结合所处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你公司业务模式与经营状况等因素,分析说明你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于2019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且已连续两年为负值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你公司为改善和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如有)

  【公司回复】

  (一)公司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市场地位情况

  公司是国内目前唯一纯森林资源培育型上市公司,长期专注于森林营造和培育,森林保有管护,木材生产销售,并依据森林经营方案进行森林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可持续经营及通过森林资产并购扩大森林经营规模;同时,结合公司技术优势发展林业技术咨询;规划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态监测;林业碳汇开发与交易等其他与林业行业相关业务。其他林业上市公司与公司运营模式有所不同,其他林业上市公司大致如下:①林板一体化经营模式,即上市公司拥有或控制森林资源,为其下游林板生产提供原料;②林纸一体化经营模式,即上市公司拥有或控制森林资源,为其下游造纸产业提供原料;③林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经营模式,即上市公司拥有或控制森林资源,为其下游林板或林化品产业提供原料。

  我国是森林资源匮乏的国家且存在明显地域性特征,木材需求缺口大,部分依赖进口。森林资源培育与采伐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不在于市场竞争,而更多在于是否拥有充足的森林资源和企业内在经营管理水平的竞争。林木种植业正向科学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方式发展演进,并呈现“相互促进、齐头并进”良性发展格局。公司作为林业龙头企业依托经营区的自然资源、森林经营管理水平、FSC森林认证、区位与环境、收购森林资源等优势在市场中拥有较好的竞争力。同时,公司培育主要树种为杉木、马尾松和乡土珍贵阔叶树种(如闽楠、香樟、鹅掌楸等)。经营区杉木材性好,是历史悠久优良用材树种,普遍应用于家居、室内装饰、户外用品、庙宇等方面;马尾松是工农业上的重要用材之一,具有很强耐水湿的优点。乡土珍贵阔叶树种是珍贵的用材树种和优美的园林绿化树种。因此,公司经营产品前景广阔。

  2、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2020年主要业务有森林培育营造,森林保有管护,木材生产销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木材市场需求和年度经营业务需要,采取木材销售及不砍伐原木直接销售方式。

  公司在林地上造林和经营森林,通过集约经营措施,科学地利用优越的自然条件(阳光、土壤、温度、水分和空气)实现财富(森林材积量)增长和保全,通过采伐采集销售林产品将部分财富货币化;在整个过程中为社会提供了生态产品和以木材为主的林产品。公司以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增强森林生产力和永续经营能力为目标建立更加稳定、健康、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依据森林经营方案进行森林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可持续经营。公司的森林规模质量、经营措施、经营规划和采伐管理水平、基础设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等达到国际标准,连续三次通过了FSC国际森林认证,具有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FSC-FM/COC)资格。

  (二)公司2020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于2019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且已连续两年为负值的情况说明

  1、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扣非后净利润情况

  公司2020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855.99万元,2019年扣非后净利润为-912.67万元。

  2、公司2020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为扣非后净利润负值的原因

  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2019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负值的主要原因

  A、气候原因 公司经营区位于福建西北部,2019年度受厄尔尼诺气候影响较大。特别是1月至7月份,仅汛期降水量及暴雨、特大暴雨次数均比往年增多,气候异常造成公司经营区多次发生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如道路多处塌方、积水严重、河道水位上涨导致淤泥覆盖,山体溜方,路基多处被洪水冲断等道路损毁等影响情况,林区公路因受行业特殊性的影响受损情况更为严重且集材道路泥泞无法进行木材集运。以上情况虽未对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造成损失且山体溜方木材已及时清回货场,但公司车辆及人员无法正常通行,公司无法正常组织木材生产,2019年木材销售数量下降。

  B、国际形势 受国际形势以及整体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基于木制品出口订单持续减少的情况,木材采购行为偏向保守。木材销售收入下降、毛利率有所降低。

  C、政策性影响 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具有周期性的,每十年调查一次,所以公司林业技术服务业务承接少,收入同样大幅减少。

  (2)2020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负值的主要原因    

  A、疫情影响 公司木材采伐工程开工前,相关人员需要进行森林资源伐区规划设计、伐区“三化”、伐区工程区域带路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各乡镇采取封村隔离使得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直接影响公司后期的木材生产工作及销售工作。同时公司木材采伐工程主要依靠外来务工人员作业,疫情影响使得务工人员无法按时到位,导致公司上半年木材生产进度缓慢,使得公司木材销售无法提速。

  B、成本加大 由于疫情影响,生产工人缺乏,劳务工资高于往年,造成生产成本增加。

  (3)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始终持续的原因

  A、可持续的政府补助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于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补助,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要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机制,预计未来补助标准越来越高,具有稳定性、持续性。

  B、企业经营生态效益的回报 森林生态效益是森林的外部经济效益,不能通过市场变换使其经济主体受益,现代经济学将之称为公共商品,对这种公共商品应有特殊的价值计量,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就是森林生态效益的一种价值回报,是公司经营生态的收入。

  (三)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持续需求量大 森林资源与矿产资源不同,具有可再生性,合理的经营可实现永续利用。木材是四大基础材料之一,具有可再生、可降解、低耗能、生态环保的优点。社会经济需要大量的木材,目前我国木材的对外依存度依然很高。

  (2)可持续性经营 公司长期专注于森林培育,森林保有管护,木材生产销售。国家实行严格的木材采伐限额管理,公司每五年按照“有利于调整和改善森林结构,采伐量不得大于生长量”的要求编制五年森林采伐限额并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依森林经营方案集约化和可持续经营。公司每年在国家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内开展木材生产销售,因市场和生产计划的调整,可能出现阶段性木材生产减少,而导致公司阶段性实现经济效益下降,但随森林与日俱长累积物质财富(森林材积量)始终保持增加,不影响公司长期的永续经营。

  (问题一、2)结合营业收入构成、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业务与主营业的关联性、业务的持续时间、未来业务开展计划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具有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的业务,并说明你公司收入扣除项的判断依据、合规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说明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完整、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近三年度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各采伐地点的树种及长势、实际办理采伐许可证、林木采伐情况不一致,使得公司各产品的收入占比情况发生变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后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债务重组,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因此,公司将出租公司部分办公楼层等固定资产取得的租赁收入59.12万元及其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零星收入5.47万元,合计64.59万元列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予以扣除。除上述收入之外,其他收入为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极强的关联性,均为公司一直以来的持续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的收入。因此,公司认定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的判断依据是充分且具有合理性的。公司于2021年4月披露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JS-2021-041),报告中相关情况与上述情况一致。

  问题二、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2.86万元、446.59万元、9,360.28万元和4,973.46万元,下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全年的96.83%;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44.21万元、-1,967.93万元、4,030.24万元和454.58万元,净利率分别为-7,191.91%、-440.66%、43.06%和9.14%。请年审会计师对下列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二、1)结合所处行业特征、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集中在下半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你公司历史经营情况相一致,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公司森林资源在野外、在山上,属于“无围墙露天工厂”,每年第一、第二季度为雨季,时常下雨。公司森林资源分布山地或丘陵中,伐区木材生产是露天作业,雨天无法作业,雨后一段时间,集材道路泥泞无法进行木材集运。而下半年天气好,雨水少,气候适宜,适合木材生产。同时,公司木材采伐工程中施工方会临时雇佣部分劳动力,上半年受节假日多及春耕的影响,招工较难且成本较高,特别是2020年又受到疫情的人员流动性影响。因此公司结合各季度的天气状况、施工方用工情况和年度生产目标制定生产计划,历年来第一、二季度采伐量、销量均少。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上半年未进行林木资产转让业务。

  由于行业特性及经营区季节性气候影响。下半年天气好,雨水少,适合木材生产,木材销量下半年业绩通常好于上半年,经营的业绩都是体现在第三、四季度。

  同时,受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客户上半年未实现的采购需求也集中在下半年实施。

  公司近6年营业收入分季度列式如下:

  单位:万元

  

  (续表)

  

  (问题二、2)结合对上述问题(1)的回复,说明你公司报告期第三季度的净利率显著优于其余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市场需求和年度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主要采取木材销售及林木资产转让等林木销售方式。公司林木资产转让业务主要集中在第三季度,林木资产转让即不砍伐原木整体销售林木资产,业务本质上属林木销售即公司存货的销售。公司将林木资产林权证及转让经营区的林木资产所有权、林木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整体销售并移交给对方,完成资产交割后由对方进行经营管护。且转让款已收或预计可以收回时确认相关林木资产转让收入,并根据转让林木资产的数量与单位成本确定结转此次转让的成本。

  同时,公司2020年度林木资产转让业务主要基于将乐县林业局作为项目发起人及实施人开展将乐县境内实施重点生态区位森林资源保护PPP项目,公司所转让的林木资产主要是公司公益性生物资产,历年来独立核算。该资产主要原因是大量森林种植或取得较早,培育时间较长,成本低,使得公司第三季度的净利率显著优于其余季度。

  不砍伐原木直接销售方式也适当降低了公司销售业务产生的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增加公司盈利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第三季度的净利率显著优于其余季度。

  (问题二、3)列示各季度销售毛利率,说明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主要客户、销售的具体产品及销售金额,相关客户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公司回复】

  公司2020年度各季度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及收入类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续表)

  

  经核查,公司相关客户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其中,“将乐县金山林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文强(于2019年09月中旬经将乐县国资部门任命为金山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周文刚系兄弟关系。虽然有上述关系,由于金山公司和公司均属国有企业,且实际控制人均为将乐县财政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10.1.4条和10.1.5条的规定,金山公司不是公司的关联方。此外,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周文刚未持有公司股票和金山公司股权,金山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文强未持有公司股票和金山公司股权;周文强2019年9月开始在金山公司的任职也未对公司与金山公司开展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与金山公司的交易系周文强在金山公司任职前即开始开展的业务,公司已经于2018年8月就公司与金山公司的关系及交易事项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并进行了回复和披露(详见公告编号JS-2018-044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司与金山公司交易的相关协议的内容、定价机制、交易单价等重要合同条款自2017年订立至今未发生实质变化。公司与金山公司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存在侵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的主要程序:

  1、询问管理层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等,了解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集中在下半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历史经营情况对比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2、了解公司报告期第三季度的净利率显著优于其余季度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检查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林木资产转让收入及木材销售收入确认的依据,核对业务相关的合同、林权证移交清单、检尺码单、发票、银行收款回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检查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3、了解公司2020年各季度销售毛利率情况,了解公司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主要客户、销售的具体产品及销售金额等,查询相关客户的工商信息,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清单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集中在下半年的具体原因主要系由于行业特性及经营区季节性气候影响,同时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与公司历史经营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具备合理性;

  2、公司报告期第三季度净利率显著优于其余季度主要系是第三季度是销售旺季,同时公司林木资产转让业务主要集中在第三季度,林木资产业务毛利率较高,具备合理性;

  3、公司第三季度与第四季度的主要客户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问题三、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余额为2,429.82万元,其中3年以上的预付款期末余额为1,395.69万元,占总体的比例为57.44%。年报称你公司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系林权手续变更未完成。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金额合计为2,007.26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82.61%。请年审会计师对下列问题(2)(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三、1)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特征、业务模式、采购模式等,说明你公司预付账款的必要性以及预付款账龄普遍偏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近两年预付账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预付账款的形成主要来自对外收购森林资源的所产生预付情况,公司3年以上的预付款期末余额总体是下降趋势。公司预付账款较高主要受林权办理的影响。

  林权办理变更流程中,林权转让人向林权所属当地林业站提出申请(当地林业站根据林权证核对近年是否采伐及存在共有人;现场勘验宗地;办理转权变更),提交村集体审核签章(涉及村集体小组共有的需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提供每个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环节。根据现行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要求,林权变更义务人(转权业主),需要夫妻双方到登记中心现场面签确认转权事宜。因林权共有人中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返乡多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并且疫情原因部分外出务工人员为减少流动未返乡,无法及时办理转权事宜。此外,将乐县作为林木资源丰富的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较多,外业勘验还是采用林业局基层林业站勘验办理,完成办理转权所需时间较长。

  上述存在问题,公司一直以来安排工作人员跟踪、协助办理转权事宜。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相关问题的解决力度,争取2021年度基本完成林权办理程序。

  综上所述,公司预付账款多为购买林权的预付款项,均出于公司战略发展考虑,其交易具有商业实质。经核查,预付账款供应商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不存在通过交易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问题三、2)说明上述林权手续变更截至回函日的进度情况,相关预付款是否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及理由;

  【公司回复】

  公司2020年度预付账面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预付账款账龄偏高的原因的主要原因详见“问题三(1)”的回复。受上述情况共同影响,导致完成办理转权时间偏长,而非预付对象的主观行为;上述存在问题,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相关问题的解决力度,争取2021年度基本完成林权办理程序。相关预付款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问题三、3)说明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对象、交易背景、交易时间、涉及金额、账龄结构等,进一步核查说明预付对象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说明其中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2020年度预付账面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详见上表。经公司核查:公司预付对象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同时,预付对象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的主要程序:

  1、询问公司管理层上述预付款项相关林权手续变更截至回函日的进度情况,了解相关预付款是否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及理由;

  2、查询工商信息,检查前五名预付对象名单,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清单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3、检查上述预付款项相关的《林木资产转让合同》、付款银行单据、变更后的林权证,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并进一步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4、对期末前五名预付对象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期末余额、交易金额、交易事项、林权办理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林木产权是否存在纠纷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上述林权手续变更截至回函日的进度情况与公司披露信息一致,相关预付款不存在坏账的可能性;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对象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也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问题四、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中包含代垫款及其他268.29万元,占合计数的70.65%。请年审会计师对下列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四、1)详细说明前述款项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对象、形成时间、形成背景、涉及金额、账龄结构等,并核查说明上述对象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公司回复】

  公司2020年度代垫款及其他期末余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代垫款及其他中的对象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问题四、2)在对上述问题(1)回复的基础上,核查说明相关款项是否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资金或你公司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回复】

  经核查,代垫款及其他所产生的情况属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正常产生的相关付款,且其中对象不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金或公司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的主要程序:

  1、检查代垫款及其他中涉及的对象、形成时间、期末余额、账龄结构、款项性质以及期后回款情况等;

  2、查询工商信息,检查涉及对象是否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及其它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3、检查相关款项是否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金或公司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代垫款及其他的余额构成真实合理,代垫款及其他涉及的对象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及其它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2、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代垫款及其他也不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金或公司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问题五、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14.2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79%,占你公司期末资产总额80.24%,其中原材料较上年末增长9,406.50%,消耗性生物资产较上年末增长8.44%,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为19.88万元,期初账面余额为0元。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期初、期末余额均为0元。另外,你公司有期末账面价值为6.84亿元的存货因抵押贷款而权利受限。请年审会计师对下列问题(1)(2)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五、1)说明你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具体内容,当中应重点说明库存商品期初账面余额为0元的具体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之间的对比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期初、期末余额均为0元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近两年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续表)

  

  (一)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为林木资产及绿化苗木等资产。其中,林木资产主要为杉木、马尾松及部分阔叶树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林木资产面积约80万亩,林木资产约占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比重为99.93%。

  1、林木资产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的林木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的林木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投资者投入的林木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林木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营造的消耗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性林木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资本化利息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自行营造的生产性林木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资本化利息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2、消耗性生物资产单位成本情况

  公司存货为可生长资源,每年森林资源持继增长。公司现有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余额14.18亿元,经营面积约80万亩,每亩平均金额为1,772.48元。

  (二)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的说明

  1、存货跌价减值计提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类别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因林木种植业与一般工业企业在业务模式、盈利模式、生产周期、财务会计和政策影响等方面有较大差别,行业特殊性显著。林木种植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林木生产周期长,用材林需达到规定年龄才能主伐,因此该等用材林必须规模化方可实现持续经营。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变现周期较长,与工业企业有明显区别。

  2、存货跌价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公司存货跌价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如下:

  公司按各个行政村测试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情况,公司将各个行政村的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金额与期末可变现净值对比,其中:可变现净值=木材不含税销售平均单价*材积-预计进一步发生的采伐人员的工资、规划设计费、道路补偿费、安全责任险-主要相关税费。其中,主要相关税费是育林金。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2016年2月1日起将育林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即各县(市、区)从2016年2月1日起停止征收育林金。2016年3月4日,三明市林业局已下发《三明市林业局关于林业“两费”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年度适用按零征收育林金。

  3、森林资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特殊性

  森林资源资产不同于其它消耗性生物资产损耗或折旧,它具有再生性的特点,即通过经营管理,森林资源在林地上蓄积是不断增长,而且木材市场一直较平稳增长,也就是增值过程。公司平均每年林木采伐蓄积11.5-20万立方米,远低于森林资源年生长量38万立方米,因此公司的存货不存在跌价减值。

  4、森林资源消耗性生物资产精心管护

  公司对森林资源生物资产进行大量的安全保障投入,购买综合保险,一般根据管护难易、因地制宜、区域细化的原则采取不同的管护方式,平均每5,000至7,000亩设置一名专业护林员。护林员配置卫星定位轨迹查寻APP,实行精确定位护林,同时分区域采用无人机不定时巡山护林及无人值守智能监控设备。报告期内,不存在较大数量的林木盗伐案件,森林火灾受害率平均在0.35‰以下,本地火情多为地表树冠火,成过熟林过火林木仅是销售价会略低5%,报告期内未发生火情。公司经减值测试后未发现存在跌价的情形,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销售价格变化情况

  公司结合2020年度木材平均销售单价836.98元/立方米(不考虑出让林木资产的价格),并参考市场走势,预计2021年12月31日的木材预计售价为800元/立方米,公司以此预计售价进行存货跌价测试,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单位成本,不存在减值。

  (三)原材料账面价值情况

  公司生产材料中的木材余额469.06万元,主要系已采伐入库尚未加工完毕的松木。2020年公司新购置了松木旋切设备,主要目的是利用公司自有森林资源生产采伐出的部分松木木材进行旋切,并对外销售。2020年度公司松单板销售收入为626.68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4.23%。

  为保证旋切设备的持续生产及避免可能出现的阴雨天气致使木材无法下山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松木木材无法持续入库的情况,公司提前囤积一定数量的松木(原材料)。公司目前拥有8台旋切设备,正常情况下每日消耗松木木材600立方米以上。截止回函日,上述原材料已完全使用完毕。

  (四)库存商品账面价值情况

  公司期初不存在库存商品主要原因系公司木材生产作业前,公司已与客户签订了木材购销合同。公司伐区生产过程中所采伐下山的木材无需运至公司货场(楞场)堆放,由双方实时在伐区山脚下或指定地点进行检量和办理产品接收手续。

  公司2020年起开始开展松木单板加工业务,公司所生产的松木单板需达到一定数量后再统一装车及运输,由此产生了一定库存商品数量及金额。

  (问题五、2)在对上述问题(1)的回复基础上,说明你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盘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盘点程序、盘点方法、盘点时间、数量、结果及其准确性;

  【公司回复】

  森林资源(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盘点,它的目的是查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和分布状况,将森林、林地的数量和质量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块(小班),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的需要。制定森林采伐限额,进行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存货盘点调查成果,是进行林业科学经营管理、公司科学决策最重要依据之一。因为存货盘点调查工作量大,将公司全部森林资源分三年进行现场调查,为了保持调查成果的时效性,在盘点期内需要进行补充调查。小班数据的采集方式一般以外业调查为主,及二类调查数据库数据相结合进行对比,保证盘点调查成果的动态更新,发挥二类调查数据的最大作用。

  公司每年末对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盘点。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采取的盘点方法是对公司森林资源按资源分布情况随机抽取行政村观察及监盘。盘点程序主要如下:编制盘点计划;确定盘点参与人;确定盘点路线;取得需盘点的账载森林资源的相关数据以及相关林权信息、森林资源更新信息;现场查看消耗性生物资产实际状态,并根据不同情况通过与遥感地形图、对坡观察、利用已有资料、目视判定与仪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盘点,关注林地存续状况及采伐面积或更新造林、幼林抚育的面积或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面积或发生林地林权纠纷的林地面积;确认是否账实相符、账权相符。盘点完毕后所有参盘人员在文件签字存档,最终整体统计汇总出盘点情况和结果。

  公司近年来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盘点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

  (问题五、3)说明上述存货权利受限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存货种类、存货名称、对应金额、抵押贷款的期限及金额等,有关存货受限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如有)。

  【公司回复】

  (一)公司存货权利受限面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账面价值6.84亿元的存货因抵押贷款而权利受限。受限部分全部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共计45.79万亩森林资源。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18日、2020年10月29日向民生银行福州三坊七巷支行贷款1,600万元、3,200万元,借款分别为一年、6个月,分别以面积为16,697亩、11,763亩消耗性生物资产作为抵押。

  2、2020年9月、2020年10月向中国农业银行将乐支行贷款合计15,000万元,以面积为80,138亩林木资产作为抵押。

  3、2012年12月27日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贷款15,000万元,以面积为81,124亩林木资产作为抵押。

  4、2014年1月15日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贷款13,900万元,以面积为70,165亩林木资产作为抵押。

  5、2015年1月16日、2018年9月14日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贷款12,300万元、3,200万元,以面积为74,871亩林木资产作为抵押。

  6、2013年5月20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贷款15,000万元以面积为46,996亩林木资产作为抵押。

  7、2020年10月25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贷款4,800万元以面积为44,545亩林木资产所有权作为抵押。

  8、2020年3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贷款合计10,000万元,面积为31,566亩林木资产作为抵押。

  (二)存货受限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存货受限对公司木材生产采伐不构成影响

  森林资源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一个增值过程。公司木材生产采伐是在国家下达公司给的森林采伐限额内进行,国家规定森林的采伐量须低于生长。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影响银行抵押物价值降低,银行允许公司在采伐限额内采伐经营。

  2、存货受限对公司林木资产转让不构成影响

  如涉及公司林木资产转让业务中消耗性生物资产已被抵押的情况,公司以其他林权证置换上述已抵押的林权证的方式进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开展。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的主要程序:

  1、获取公司存货明细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表、存货盘点表;

  2、了解公司本年业务模式是否发生变化,检查公司存货明细表,了解库存商品期初账面余额为0元的具体原因,复核期末存货构成发生变化的合理性;

  3、了解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盘点情况,并检查公司的盘点表数据与账面数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4、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的合理性及一贯性,了解和评价管理层设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5、对存货实施监盘,实地查看存货状况,关注存货毁损、火灾、盗砍等是否被有效识别;

  6、获取并复核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基础数据,包括预计售价、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等,分析复核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具体如下:

  (1)复核林木资产的预计售价,分析比对前后年度林木资产的售价波动情况。

  (2)复核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主要为人工成本)、费用(主要包含按销售数量计提的规划设计费、道路使用费、安全责任险等)及相关税费是否完整、准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库存商品期初账面余额为0元的原因合理,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2、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盘点程序、盘点方法合理,盘点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可变现净值确定的依据合理,相关参数运用准确,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准确,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合理的。

  问题六、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099.43万元,较上年末增长46.47%。其中,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中,第一名应收账款余额4,368.77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61.54%。请你公司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涉及的客户名称及其近三年与你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或资金往来,并结合信用政策、期后回款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年底突击交易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收入确认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涉及的客户名称及其近三年与你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或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涉及的客户名称如下:

  

  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涉及的客户其近三年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续表)

  

  公司营销模式主要采取邀约及主动洽谈寻求商机、木材招标模式相结合等方式,不构成单方面重大依赖。目前来说,以上客户不会长期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合作关系的持续性需结合公司自身产品情况及客户未来需求确定。公司将在维护好现有客户业务关系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新客户,进一步降低对主要客户的依赖风险。

  (二)公司不存在通过年底突击交易调节利润的情形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由林木资产转让业务及林业技术服务业务及木材销售业务构成。如“问题二”中回复,公司主要业务开展集中在了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公司根据具体业务的实际情况、对方信誉及综合实力,放宽收款政策,并采取措施保证资金的回笼。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回笼和风险控制,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

  公司的收入确认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在客户验收后再进行确认收入,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的主要程序:

  公司本年主要客户产生的收入主要为林木资产转让收入及木材销售收入,我们对公司的营业收入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与林木资产转让收入及木材销售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询问管理层公司的业务环境是否发生变化,获取最新的林业政策,复核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检查林木资产转让收入及木材销售收入确认的依据,核对林木资产出让的合同、林权证移交清单、检尺码单、发票、银行收款回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交易,核对至林权证移交清单、检尺码单、银行收款回单、发票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分析林木资产转让收入及木材销售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向管理层了解林木资产转让及木材销售价格的确定依据,复核林木资产转让及木材销售价格的公允性及结转成本的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收入确认真实、准确、合规。

  问题七、近期你公司股票交易多次出现异常波动情形,你公司在有关股价异动公告中称,你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问题七、1)结合市场宏观情况、所处行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等因素,分析说明你公司基本面是否存在重大变化,进一步核查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长期专注于森林培育营造,森林保有管护,木材生产销售,同时,发挥自身技术、人才、品牌、资金优势,近年来陆续发展林业科技服务业务及碳汇相关业务。公司历年业绩情况详见上述问题中的回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问题七、2)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及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如有,说明详情;

  【公司回复】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年来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一个月未买卖公司股票。经公司询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尚无未来6个月内减持计划。

  (问题七、3)结合你公司最近一个月通过互动易等渠道回复投资者以及接受投资者调研情况(如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提供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公司回复】

  除公司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及参加2021年度福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外,公司近期未接受机构和投资者调研。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回答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18条(具体见下表)。公司系根据业务及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客观、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回复,不存在提供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实质造成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公司回答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容诚专字[2021]361Z037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收悉。对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森公司”或“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年报问询函2、提到:“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2.86万元、446.59万元、9,360.28万元和4,973.46万元,下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全年的96.83%;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44.21万元、-1,967.93万元、4,030.24万元和454.58万元,净利率分别为-7,191.91%、-440.66%、43.06%和9.14%。

  请你公司:

  (1)结合所处行业特征、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集中在下半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你公司历史经营情况相一致,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对上述问题(1)的回复,说明你公司报告期第三季度的净利率显著优于其余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3)列示各季度销售毛利率,说明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主要客户、销售的具体产品及销售金额,相关客户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结合所处行业特征、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集中在下半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你公司历史经营情况相一致,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公司森林资源在野外、在山上,属于“无围墙露天工厂”,每年第一、第二季度为雨季,时常下雨。公司森林资源分布山地或丘陵中,伐区木材生产是露天作业,雨天无法作业,雨后一段时间,集材道路泥泞无法进行木材集运。而下半年天气好,雨水少,气候适宜,适合木材生产。同时,公司木材采伐工程中施工方会临时雇佣部分劳动力,上半年受节假日多及春耕的影响,招工较难且成本较高,特别是2020年又受到疫情的人员流动性影响。因此公司结合各季度的天气状况、施工方用工情况和年度生产目标制定生产计划,历年来第一、二季度采伐量、销量均少。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上半年未进行林木资产转让业务。

  由于行业特性及经营区季节性气候影响。下半年天气好,雨水少,适合木材生产,木材销量下半年业绩通常好于上半年,经营的业绩都是体现在第三、四季度。

  同时,受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客户的上半年未实现采购需求也集中在了下半年实施。

  公司近6年营业收入分季度列式如下:

  (下转D4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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