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R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炭/炭热场材料发展势头较好,订单增速较快,2021年半年度盈利情况同比保持较大幅度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1,223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和结构化存款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1-042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和委托贷款概述
根据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码科技”)和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沃机电”)。分别发放不超过27,700万元和4,32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超码科技和三沃机电发展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均为1年,贷款利率不超过公司融资利率,手续费按委托贷款金额的0.03%由财务公司一次性收取。委托贷款总额分次办理手续(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日期为准),委托贷款进度由超码科技和三沃机电依据实际情况申请。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雷声、李轩、杨杰、罗向东、翁骏、付若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燕生。
注册资本:200亿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战略导弹、战术地对地导弹、防空导弹、各类运载火箭、各类卫星和卫星应用系统产品、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设备、保安器材、化工材料、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仓储;专营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成员单位。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均为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名称: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永。
注册资本:65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01至03层,07至09层。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4)有价证券投资;(15)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均为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 56 号研祥城市广场 B 座 23 层 2322 室。
经营范围:航空产品零部件研发、制造;航空器部件维修;树脂基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炭/炭复合材料及其制品、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石墨材料及其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化工材料及其制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小型固体火箭发动机喷管、机器设备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维修、服务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2,215.13 万元,净资产26,471.60 万元,负债总额 35,743.5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2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5,743.5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7%。(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二)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向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大道 1000 号。
经营范围:测控装置及智能终端、探空及制导火箭箭上机电单机产品、全电子点火系统、地面测试发控设备及系统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咨询;称量产品、智能称量系统、工业控制系统、智能城市管理系统、智能交通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测试及技术服务咨询;安防工程、机电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软件的研发;地基基础及土建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和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4,579.45 万元,净资产11,614.48 万元,负债总额 12,964.9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8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2,809.5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3%(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对象:超码科技、三沃机电。
(二)委托贷款金额:向超码科技和三沃机电分别发放不超过27,700万元和4,320万元的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四)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公司融资利率。
(五)委托贷款手续费:按委托贷款金额的0.03%收取。
五、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通过财务公司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主要是为了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避免违约风险,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委托贷款风险可控,不存在回收困难及逾期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后续公司将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其稳定健康发展。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及逾期未收回情况
截止本委托贷款事项,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15,8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12.81%。除了对全资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委托贷款,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经审阅,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财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超码科技、三沃机电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根据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发展所需流动资金,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经了解,公司除了对全资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委托贷款,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三)此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光大证券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1-041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宁星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宁星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宁星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宁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宁星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宁星华先生简历如下:
宁星华先生,男,中共党员,197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1997年9月至2001年6月,在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在西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2002年8月至2004年9月在航天四院43所研发中心任技术员、工程组长;2004年9月至2007年5月在航天四院四十三所办公室任秘书;2007年5月至2009年6月在航天四院院办公室任秘书;2009年6月至2013年5月在航天四院经营发展部任主管;2013年5月至2016年7月在陕航集团经营投资部资产经营处任副处长;2016年7月至2020年7月在陕航集团经营投资部资产经营处任处长;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在航天四院经营投资部投资管理处任处长;2021年5月至今在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宁星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9-82829491
传真号码:029-82829492
电子邮箱:info@zthj.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道峣山路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1-043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7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航天科技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码科技”)、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沃机电”)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公司除了对全资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委托贷款,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3.此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1-040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7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雷声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宁星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推选的董事会秘书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宁星华先生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经了解,宁星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3.公司此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宁星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转让公司所持有的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号1幢32203房产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公司所持有的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号1幢32203房产的议案》,房产信息如下:
权利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坐落: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号1幢32203室
房产证号:陕(2017)西安市不动产权第1305803号
用途:住宅
房屋面积:370.30m2
账面价值:181.93万元
账面净值:113.98万元
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程序和规定聘请评估机构开展评估、报批、备案、产权交易所挂牌及办理后续转让手续等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经审阅,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码科技”)、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沃机电”)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根据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发展所需流动资金,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2.经了解,公司除了对全资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委托贷款,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3.此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保荐机构针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雷声、李轩、杨杰、罗向东、翁骏、付若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光大证券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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