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1,226.888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9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1,226.8882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7,858.888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368.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4元/股。
利柏特于2021年7月14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利柏特”A股3,368.0000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6,415,663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09,585,766,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0.01606979%。配号总数为209,585,766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100,209,585,765。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222.86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22.688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104.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821034%。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7月15日(T+1日)上午在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并将于2021年7月16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的发行缴款、中止发行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1年7月16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4元/股。
2、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3、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7月1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7月16日(T+2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4、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发行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