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本公告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持技术创新,紧跟客户需求,在屏下摄像、高刷新率、柔性穿戴等领域不断实现技术突破;通过加强供应链管理,推进原材料国产化,以及持续提升产线运营水平等实现降本增效;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在一线品牌客户导入方面持续取得新的进展,报告期内产品出货量大幅增长,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为13.50亿元到15.50亿元,其中OLED产品销售收入为13亿元到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0%到94%,毛利率显著改善。
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伴随品牌客户的导入,公司加大新产品项目的研发投入,以及增加为工艺改进和前瞻性技术布局等进行的新技术项目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公司为参股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专利技术许可、咨询及管理服务对2020年上半年业绩影响金额为38,594万元,本期未发生。此外,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贡献较上年同期减少约51,491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变动影响所致。
四、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0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订单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履约能力、市场和技术等多方面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订单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0年11月17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与某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终端公司”或“该客户”)签署的日常经营类订单累计不含税金额为105,908.55万元,订单执行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1.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与某终端公司签署了《采购主协议》,具体产品采购信息以客户后续下发的《采购订单》内容为准。公司于近日收到该客户下发的《采购订单Purchase Order》,根据订单约定,某终端公司拟向公司采购显示触控一体化模组,订单含税金额为595.15万元,交货日期为2021年11月11日。自2020年11月17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某终端公司签署的日常经营类订单金额累计达到105,908.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20%。订单明细详见附件。
2.上述订单属于日常经营类订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近三年类似交易情况
2018-2020年度,公司与某终端公司发生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9,419,370.90元、133,140.10元和427,762,540.98元,占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19%、0.01%和20.28%。
4.履约能力
某终端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某终端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资产规模和交易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采购主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某终端公司
供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具体情况,买方及供方可统称为“双方”或分别称为“一方”、“另一方”。
1.生效日期
本《采购主协议》经双方签署后,自2019年8月12日起生效。
2.鉴于买方有意采购本《采购主协议》及协议有效组成部分的“工作说明书”或“采购订单”中所述的“产品”及与之配套的“服务”,而供方承诺己方具备设计、制造相关“产品”及“服务”的能力与资源,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本《采购主协议》。
3.交付
“产品”或“服务”应根据相关工作说明书及采购订单的约定交付。未经买方书面要求或同意,供方不得提前交付。除非工作说明书或采购订单另有约定,否则所有交付均为买方在采购订单中指定的交付地点。如果在向买方指定的第三方交付的过程中发生任何延误或事故,供方应立即通知买方。
4.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4.1交付时,“产品”的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即转移给买方。在依据贸易术语交付“产品”时,所有权与风险一并在贸易术语的约定的风险转移点转移给买方。
4.2但供方应始终对因其自身原因或“产品”潜在问题造成的毁损和灭失负责。
5.验收
买方根据工作说明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依据及验收流程对“产品”进行检验,以查看是否有不合格现象及/或缺陷。买方也可在费用自担的情况下自行决定选择由第三方进行检验,供方因当予以配合。但在任何情况下,本《采购主协议》都不会解除供方测试、检查和把控质量的义务。
6.价格
“产品”的价格将在工作说明书或采购订单中规定。如果双方均同意变更某一“产品”的价格,则新价格是否适用于在途“产品”,由双方协商确定。
7.期限
本《采购主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若协议双方均未在本《采购主协议》终止前六十日发出终止本《采购主协议》的书面通知,则该《采购主协议》及正在执行的工作说明书、采购订单自动延续一年,自动延续的次数不限。
8.修订
除非以书面形式对本《采购主协议》进行变更或修改,且由双方签署(如仅有签字,则应当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此类变更或修改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三、《采购订单》的主要内容
采购方:某终端公司
供应商: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订单标的:显示触控一体化模组
2.订单金额(含税):5,951,484.00元
3.交货日期:2021年11月11日
4.供应商应在收到本订单后五天内或在相关协议中另行约定的期限内(如有,则以协议中另行约定的为准)接受订单,或向协议中指定的接口点/人进行澄清。若供应商既未在前述期限内接受订单又未向指定人员做出澄清,则视作供应商已接受订单。
5.对于已生效订单的任何变更应当采购方与供应商进行书面确认,书面确认后采购方重新发出的采购订单将是最终有效的版本。
三、订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客户签署采购协议和具体订单属于正常经营行为,订单执行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客户对公司产品和能力的高度认可,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订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订单的履行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促进发展,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订单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导致的不确定性,存在订单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采购主协议》;
2.《采购订单Purchase Order》。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