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涉案的金额:本诉的涉案金额:人民币6,141.20万元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反诉的涉案金额:人民币2,214.28万元及相应的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案所涉协议确认应收账款人民币152.56万元并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反诉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214.28万元以及相应诉讼费用。若公司败诉,则存在赔偿展讯通信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讯通信)之间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0)浙01知民初406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展讯通信反诉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
截至公告日,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反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编号
(2020)浙01知民初406号
(二)诉讼当事人
本诉原告、反诉被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诉被告、反诉原告: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三)反诉的事实与理由
根据反诉原告的诉讼文件,反诉原被告于2017年9月签订了许可协议。反诉原告认为,在软件交付过程中,反诉被告未能及时解决反诉原告所要求处理的相关软件技术与缺陷问题,导致项目处于拖延状态,反诉被告迟迟不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反诉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反诉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反诉被告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反诉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提起本案反诉。
(四)反诉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因反诉被告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21,622,849.32元;
2、请求法院判令反诉被告承担反诉原告为制止反诉被告的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和其它合理费用暂计人民币520,000元;
3、本案反诉诉讼费用均由反诉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此次诉讼案件中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案所涉协议确认应收账款人民币152.56万元并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反诉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214.28万元以及相应诉讼费用。若公司败诉,则存在赔偿展讯通信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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