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1-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068,252股,占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363%,限售期为24个月;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1名;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19年7月1日,中微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68号批复文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486,224股,并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481,376,013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534,862,23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426,57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6,435,66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068,25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3363%,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7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534,862,23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6,435,6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426,573股。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021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3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1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34,862,237股变更为615,091,572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
中微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微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海通证券对中微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总数为2,068,252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363%。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1名。
(三)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2日。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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