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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28.5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61.35万元,合计12,589.89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164.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405.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58.27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228.54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61.35万元,合计使用自筹资金共计12,589.89万元,具体如下: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1)01536号《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四、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利用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偿还前期已使用的银行贷款,或置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28.5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61.35万元,合计12,589.89万元。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事项。

  4、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天衡专字(2021)01536号《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1年6月21日止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2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536号);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164.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405.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58.27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现金管理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采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述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现金管理品种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4、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上述存款业务涉及的方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6、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采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时,公司管理层授权公司资金负责人员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背书等方式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164.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405.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58.27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等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于次月初对未置换的以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

  流程,在审核、批准后,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四、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与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与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6号《验资报告》。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8,000,000.00元,公司股本由36,000,000股变更为48,000,000股。

  二、 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588号)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四、 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2日(星期四)。

  7、 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7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19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审议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审议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审议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 审议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审议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审议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审议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9、 审议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审议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 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19号证券部。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五、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19号

  联系电话:0570-3376108

  传真:0570-3376108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人:陈亦霏、徐益曼

  2、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 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七、 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84

  2、 投票简称:金沃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或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

  的空格内画“√”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本表,如参会股东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股东不能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164.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405.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58.27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758.27万元低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9,010.95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三、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永年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名,通讯出席监事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与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7名,通讯出席董事2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28.5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61.35万元,合计12,589.8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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