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7月10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树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对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前表示认可,且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震先生、吴毅飞先生、郝毓鸣女士、邹超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舍得酒业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44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7月10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相关交易在预计额度内进行,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市场规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45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业务发展需要,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股份”)、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统称“复星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之间存在销售商品(白酒)、采购商品及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复星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6,8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震先生、吴毅飞先生、郝毓鸣女士、邹超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聂诗军先生、宋之杰先生、刘守民先生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相关交易在预计额度内进行,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市场规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豫园股份、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先生,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2、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豫园股份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3、上海汉辰表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豫园股份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4、上海守艺人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豫园股份控股子公司杭州有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5、上海豫园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豫园股份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6、上海复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控制企业,与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7、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控制企业,与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8、杭州有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豫园股份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司向复星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商品(白酒)的价格及政策均与无关联第三方一致,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公司向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汉辰表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商品(黄金白银制品等)、劳务的价格为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内根据业务需求分别签订协议或订单,本授权有效限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白酒)、采购商品及劳务系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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