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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2021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合计人民币7,311,304.37元。其中: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中已经披露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2,572,320.00元,本次公告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4,738,984.37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由于少数子公司未及时上报政府补助资金,1-2月份共4笔合计人民币146,968.16元未在此前公告中披露,本次一并披露。3-7月份,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合计人民币4,592,016.21元。

  二、补助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政府补助外,2021年本公司收到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金额为人民币4,738,984.37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2021年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7,311,304.37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34%。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7,311,304.37元(未经审计)。

  4、风险提示

  公司所披露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须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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