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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1-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7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参会董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奥特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募集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并将在其下属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根据近期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第七十八条作出修订,使之符合法规。

  此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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