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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销售市场销售下降,导致净利润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080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经营,维护和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捐赠等价资产的方式,特对应收拆借给公司使用款项部份债务豁免,豁免金额为243,011,298.11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债务豁免手续。丹邦投资集团将承接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损失合计金额243,011,298.11元,由丹邦投资集团向交易方进行催收,后续催收到款与否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就以上事项与丹邦投资集团签订协议,已经过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发布《丹邦科技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权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号)。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捐赠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号)。

  二、捐赠进展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确认,2021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上捐赠243,011,298.11元,控股股股东对应收拆借给公司的使用款项债务豁免243,011,298.11元。

  本次捐赠不属于资产重组,控股股东捐赠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债权金额243,011,298.11元,此部份不属于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对《利润表》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捐赠金额计入资本公积,《资产负债表》的负债减少,所有者权益增加。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18,证券简称:*ST丹邦)于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借款逾期及诉讼事项对公司近期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相关事项,力争早日解除相关事项造成的影响。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5、公司于同日发布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详细内容见《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号为:2021-079),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因公司2020年度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0年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主动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做出如下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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