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7月15日在杭州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0名,现场出席监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推选郭定方监事为本次会议主持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选举浙商银行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选举郭定方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选举浙商银行第六届监事会副监事长的议案》。
选举郑建明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副监事长,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选举浙商银行第六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议案》。
1、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惠芳
委员:郭定方、潘建华、王峰、宋清华
2、监督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范全
委员:郑建明、潘华枫、陈忠伟、陈三联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长寿路6号杭州城中香格里拉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沈仁康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8人,王建先生、任志祥先生、高勤红女士、朱玮明先生、楼婷女士、郑金都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10人,出席8人,袁小强先生、王军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龙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产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 选举沈仁康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 议案名称:选举张荣森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 议案名称:选举马红女士为本行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 议案名称:选举陈海强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 议案名称:选举侯兴钏先生为本行股东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 议案名称:选举任志祥先生为本行股东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 议案名称:选举高勤红女士为本行股东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 议案名称:选举胡天高先生为本行股东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 议案名称:选举朱玮明先生为本行股东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 议案名称:选举庄粤珉先生为本行股东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 议案名称:选举郑金都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2 议案名称:选举周志方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3 议案名称:选举王国才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4 议案名称:选举汪炜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5 议案名称:选举许永斌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6 议案名称:选举关品方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产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选举潘建华先生为本行股东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选举程惠芳女士为本行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选举张范全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选举宋清华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选举陈三联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 5%以下A股股东(不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等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计票。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斌、吴冰格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7月15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共16名,其中7名董事尚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第五届董事会童本立独立董事、戴德明独立董事和廖柏伟独立董事按要求继续履职。因此,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2人。本次会议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其中胡天高董事、戴德明独立董事和廖柏伟独立董事以电话形式参会。任志祥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朱玮明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郑金都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童本立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高勤红董事参加会议,但因提名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不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沈仁康董事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选举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沈仁康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聘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聘任张荣森为本公司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张荣森为浙商银行行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张荣森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张荣森为浙商银行行长。
张荣森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聘任陈海强为本公司副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陈海强为浙商银行副行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陈海强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陈海强为浙商银行副行长。
(三)聘任吴建伟为本公司副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吴建伟为浙商银行副行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吴建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吴建伟为浙商银行副行长。
(四)聘任刘龙为本公司副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刘龙为浙商银行副行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刘龙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刘龙为浙商银行副行长。
(五)聘任骆峰为本公司副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骆峰为浙商银行副行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骆峰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骆峰为浙商银行副行长。
骆峰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六)聘任景峰为本公司副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景峰为浙商银行副行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景峰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景峰为浙商银行副行长。
景峰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七)聘任盛宏清为本公司行长助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盛宏清为浙商银行行长助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盛宏清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盛宏清为浙商银行行长助理。
(八)聘任刘龙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刘龙为浙商银行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刘龙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刘龙为浙商银行董事会秘书。
(九)聘任陈海强为本公司首席风险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陈海强为浙商银行首席风险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陈海强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陈海强为浙商银行首席风险官。
(十)聘任景峰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景峰为浙商银行首席财务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景峰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景峰为浙商银行首席财务官。
(十一)聘任姜戎为本公司首席审计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姜戎为浙商银行首席审计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姜戎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聘任姜戎为浙商银行首席审计官。
姜戎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三、通过《关于委任浙商银行授权代表及公司秘书的议案》
(一)委任张荣森为本公司H股授权代表,自其董事任职资格获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委任刘龙为本公司H股授权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委任刘龙为本公司公司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吕水福为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姜戎为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陈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选举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上述成员中,张荣森、马红、陈海强、侯兴钏、关品方和许永斌六位委员待监管部门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在新任董事取得任职资格前,戴德明独立董事继续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童本立独立董事继续履行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责;廖柏伟独立董事继续履行战略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职责。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续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观察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浙商银行经营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附件
沈仁康先生简历
沈仁康先生,1963年1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沈先生曾任浙江省青田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浙江省丽水市副市长,副市长、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市委常委 、副市长、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浙江省衢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张荣森先生简历
张荣森先生,1968年10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任职资格尚待银保监会批复)兼北京分行党委书记。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张先生曾任广发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行长、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筹建负责人、党委书记、行长,江苏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浙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北京分行行长。
陈海强先生简历
陈海强先生,1974年10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首席风险官。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陈先生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主任科员;招商银行宁波北仑分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宁波北仑支行行长、宁波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行行长助理兼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吴建伟先生简历
吴建伟先生,1971年2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吴先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信息科技部应用开发一科副科长、门市开发科科长、部主任助理,数据运行中心副主任,电子银行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电子银行处处长,电子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浙商银行行长助理,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刘龙先生简历
刘龙先生,1965年9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刘先生曾任浙江省常山县财政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浙江省常山县天马镇党委书记,浙江省常山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浙江省衢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浙江省常山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副书记、政协主席;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浙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
骆峰先生简历
骆峰先生,1979年9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尚待银保监会批复)。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骆先生曾任浙商银行资金部金融市场研究中心主管经理助理、业务管理中心主管经理助理,资金部业务管理中心(研究中心)副主管经理、主管经理,资金部风险监控官兼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风险管理中心主管经理,资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浙商银行行长助理
景峰先生简历
景峰先生,1979年12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尚待银保监会批复)、首席财务官。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美国注册会计师。景先生曾任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工商企业金融事业部财务专员;浙商银行江苏业务部副总经理,南京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浙商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浙商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兼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盛宏清先生简历
盛宏清先生,1971年7月出生,现任本公司行长助理。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盛先生曾任光大银行总行资金部金融工程处副处长、处长,徽商银行行长助理兼首席投资官。
姜戎先生简历
姜戎先生,1969年12月出生,现任本公司首席审计官、审计部总经理。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姜先生曾任机电部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财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审计署上海特派办商贸审计处主任科员、处长助理,金融审计处副处长,金融审计二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金融审计一处处长、党支部书记,资源环保审计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审计责任人;浙商银行纪检监察室主任。
吕水福先生简历
吕水福先生,1973年6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吕水福同志曾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杭州监管办、浙江银监局任职,曾任浙江银监局合作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处副处长、现场检查四处副处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处副处长、股份制银行监管处副处长兼浙商银行主监管员、浙江银监局监管调研员兼浙商银行主监管员,浙江银保监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处处长。
陈晟先生简历
陈晟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取得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资格,现任本行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华夏银行杭州分行、华夏银行总行信贷审查部。历任浙商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浙商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浙商银行上市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浙商银行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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