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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王霖先生、CHEN SU先生,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屈三才先生、张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柯尊洪、钟建荣、柯潇、CHEN SU、殷劲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鉴于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参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件,6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根据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21人调整为410人,首次授予的数量由1,280.50万份调整为1,207万份。因首次授予数量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比例大于20%,因此同步调整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319.50万份调整为300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柯尊洪、钟建荣、柯潇、CHEN SU、殷劲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7月19日为授予日,授予410名激励对象1,207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柯尊洪、钟建荣、柯潇、殷劲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为开展基因疗法开发业务,同时为进一步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公司拟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暂定名称:成都康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康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康至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弘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实施增资,拟合计增资3,200万元,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后,成都弘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6,000万元,具体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注: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内将预留部分合伙份额(合计921.9997万元)用于未来员工激励。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增资、修改成都弘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批准员工持股平台管理方案/办法、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相关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审议批准由于未来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内部合伙人情况发生变更、持股平台内部出资总额变更等情况而与公司形成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柯尊洪、钟建荣、柯潇、殷劲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为开展生物合成技术及产品开发及其相关业务,同时为进一步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公司拟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暂定名称为“四川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项目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合成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为准),注册资本定为14,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1,200万元,员工持股平台(暂定名称为:成都弘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弘升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弘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货币方式合计出资2,800万元。项目公司具体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注:员工持股平台内将预留部分合伙份额(合计829.9997万元)用于未来员工激励。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办理设立项目公司和员工持股平台、批准员工持股平台管理方案/办法、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相关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审议批准由于未来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内部合伙人情况发生变更、持股平台内部出资总额变更等情况而与公司形成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8月3日下午14:00在成都尊悦豪生酒店召开二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无法形成决议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二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3名监事均以现场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参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件,6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根据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21人调整为410人,首次授予的数量由1,280.50万份调整为1,207万份。因首次授予数量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比例大于20%,因此同步调整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319.50万份调整为300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7月1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10名激励对象授予1,207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会议以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关联监事杨建群、杨寅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1/2,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有利于开展基因疗法开发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本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会议以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关联监事杨建群、杨寅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1/2,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有利于开展生物合成技术及产品开发及其相关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本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5日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激励对象名单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参与激励计划的条件,6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根据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21人调整为410人,首次授予的数量由1,280.50万份调整为1,207万份。因首次授予数量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比例大于20%,因此同步调整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319.50万份调整为300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

  2、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及在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其他人员。

  3、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期权的条件业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7月19日,向410名激励对象授予1,207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9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开展生物合成技术及产品开发及其相关业务,同时为进一步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公司拟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暂定名称为“四川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为准),项目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合成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为准),注册资本定为14,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1,200万元,占比80%,员工持股平台(暂定名称为:成都弘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弘升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成都弘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货币方式合计出资2,800万元,占比2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办理设立项目公司和员工持股平台、批准员工持股平台管理方案/办法、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相关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审议批准由于未来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内部合伙人情况发生变更、持股平台内部出资总额变更等情况而与公司形成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殷劲群,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钟建军及其近亲属钟建蓉、钟建丽,公司副总裁XIAO FENG,公司副总裁QUN KEVIN FANG,公司监事杨建群,公司监事杨寅莹等将参与本次员工持股平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柯尊洪、钟建荣、柯潇、殷劲群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杨建群和杨寅莹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但由于非关联监事少于监事总人数的1/2,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而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拟设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主营业务:生物合成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股权结构

  

  拟设项目公司名称、类型、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弘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弘升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成都弘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称,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关系说明:员工持股平台的成员主要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其中涉及公司关联方的包括公司董事殷劲群,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钟建军及其近亲属钟建蓉、钟建丽,公司副总裁XIAO FENG,公司副总裁QUN KEVIN FANG,公司监事杨建群,公司监事杨寅莹,该等董监高及其亲属拟合计出资金额为352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2.51%,其具体出资情况为:殷劲群拟出资25万元,钟建军拟出资100万元,钟建蓉拟出资40万元,钟建丽拟出资20万元, XIAO FENG拟出资70万元, QUN KEVIN FANG拟出资70万元,杨建群拟出资25万元,杨寅莹拟出资2万元。该等董监高及其亲属本次参与员工持股平台为财务性投资,与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但该等董监高及其亲属参与本次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尚未成立。员工持股平台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合法薪金收入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员工持股平台内将预留部分合伙份额(合计829.9997万元)用于未来员工激励。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新设立公司,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员工持股平台设立完成后,将与公司签署项目公司章程,办理项目公司成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主要目的是为了开展生物合成技术和产品的相关业务,同时进一步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未来实际经营中,项目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风险防范与控制。

  六、与该等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后认为:本次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是基于各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投资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同股同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生物合成技术及产品开发及其相关业务,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对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有积极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有利于生物合成技术及产品开发及其相关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本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2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二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二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8月3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8月3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7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7月27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28号成都尊悦豪生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1. 《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

  2. 《关于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7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地点:2021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108号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36 。

  (2)联系电话:028-87502055

  (3)传真:028-87513956

  (4)邮箱:khdm@cnkh.com

  (5)联系人:钟建军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康弘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康弘药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3。

  2.投票简称:“康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2)本次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8月3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0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开展基因疗法开发业务,同时为进一步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公司拟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暂定名称:成都康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康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康至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弘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弘基生物”)以货币方式实施增资,拟合计增资3,200万元(下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增资”)。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弘基生物注册资本增加至16,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2,800万元,占比80%;员工持股平台成都康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760万元,占比11%;员工持股平台成都康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880万元,占比5.5%,员工持股平台成都康至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60万元,占比3.5%。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增资、修改弘基生物章程、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批准员工持股平台管理方案/办法、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相关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审议批准由于未来员工持股平台内部合伙人情况发生变更、持股平台内部出资总额变更等情况而与公司形成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殷劲群,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钟建军及其近亲属钟建蓉,公司副总裁XIAO FENG,公司副总裁QUN KEVIN FANG、公司监事杨建群,公司监事杨寅莹及其配偶邓星等将参与本次员工持股平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柯尊洪、钟建荣、柯潇、殷劲群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公司监事杨建群和杨寅莹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但由于非关联监事少于监事总人数的1/2,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而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弘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EJXY3U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108号2栋910室

  法定代表人:柯萧

  注册资本:12,8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06-3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技术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注:增资后股权结构具体以届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内将预留部分合伙份额(合计921.9997万元)用于未来员工激励。

  (三)主要财务指标

  弘基生物于2021年6月30日刚设立,暂无主要财务指标。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康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康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康至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称,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关系说明:员工持股平台的成员主要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其中涉及公司关联方的包括公司董事殷劲群,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钟建军及其近亲属钟建蓉,公司副总裁XIAO FENG,公司副总裁QUN KEVIN FANG、公司监事杨建群,公司监事杨寅莹及其配偶邓星,该等董监高及其亲属拟合计出资金额为378万元,占增资后弘基生物股权比例为2.36%,具体出资情况为:殷劲群拟出资25万元,钟建军拟出资100万元,钟建蓉拟出资40万元, XIAO FENG拟出资100万元, QUN KEVIN FANG拟出资70万元,杨建群拟出资25万元,杨寅莹拟出资10万元,邓星拟出资8万元。该等董监高及其亲属本次参与员工持股平台向弘基生物增资为财务性投资,与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但该等董监高及其亲属参与本次增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尚未成立。员工持股平台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合法薪金收入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开展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业务,同时进一步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考虑到本次增资的目的以及弘基生物刚成立的情况,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元。

  员工持股平台设立完成后,将签订增资协议,完成章程修改及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的定价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弘基生物增资,主要目的是为了开展基因疗法开发业务,同时进一步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对公司及弘基生物的长远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等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后认为:本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有利于开展基因疗法开发业务,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障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弘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有利于开展基因疗法开发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弘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有利于开展基因疗法开发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本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议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认真审核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

  本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有利于开展基因疗法开发业务,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障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

  本次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是基于各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投资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同股同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  强   屈三才   张  宇

  2021年7月15日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议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认真审核了全部议案。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以及对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的同步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属于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7月19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被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2021年7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10名激励对象授予1,207万份股票期权。

  三、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弘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有利于开展基因疗法开发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弘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事项。

  四、关于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开展生物合成技术及产品开发及其相关业务,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对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有积极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事项。

  独立董事:张  强   屈三才   张  宇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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