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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2)。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卢西村委河西村500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

  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程立力先生。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19人,代表股份311,562,4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77.1423%。

  ①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311,010,3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56%。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552,1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7%。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0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7人,参加网络投票的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373,8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77%。

  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顾平宽律师、刘允豪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和表决:

  1、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提名程立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1,543,5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7,354,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

  程立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提名魏凤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1,543,5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7,354,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

  魏凤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提名沈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1,547,7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7,359,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

  沈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提名周宏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1,543,5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7,354,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

  周宏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提名李开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1,543,5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7,354,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

  李开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提名虞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1,543,5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7,354,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

  虞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提名王志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1,543,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7,354,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

  王志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提名云昌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1,545,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7,357,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8%。

  云昌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提名徐联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1,543,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7,354,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

  徐联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提名罗实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1,544,2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7,355,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7%。

  罗实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顾平宽律师、刘允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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