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1-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7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后: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1-062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直接与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黄山
薄荷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薄荷”)。
● 本次拟以公司名下不动产为黄山薄荷向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年期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展期提供抵押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担保逾期本金余额为0万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因违规为原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个人借款提供担保逾期利息136.20万元。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直接与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薄荷”)关于《关于申请由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房产作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贷款展期的报告》,黄山薄荷于2020年7月向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3000万元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8267021220200449),合同有效期限壹年,该笔借款由公司房产做最高额抵押贷款,(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340934291320200000815)。该笔贷款即将到期,经与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银行同意给该笔贷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壹年,以黄山薄荷经营收入等合法收入归还贷款本息,并申请以公司名下坐落于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1幢、2幢、3幢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61090号)为该笔流动资金贷款展期提供期限壹年抵押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最终贷款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05日
住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九龙低碳经济园区九龙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李祖岳
注册资本:玖佰柒拾伍万元整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原料药、薄荷脑、薄荷素油(出口限非许可证、非配额产品);食品添加剂(天然薄荷脑、亚洲薄荷素油)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黄山薄荷为上市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黄山薄荷向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年期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展期,公司以坐落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1幢、2幢、3幢的不动产为该笔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计划担保总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黄山薄荷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方案;同意公司以名下不动产为黄山薄荷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黄山薄荷系公司下属直接与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其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方案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其对运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其正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以名下不动产为黄山薄荷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580万元(本金、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52%,全部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公司原为原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李某某、潘某某、叶某个人借款提供违规担保,公司将其中为李某某违规担保涉及的331万元债权转让给公司股东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将上述借款归还公司,后续将由公司归还出借人李某某;潘某某、叶某两人借款本金已全部归还,涉及的借款利息合计136.20万元尚未支付。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1-063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日
至2021年8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6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上述议案2、3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7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登记。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邮政编码 311300。 登记时间:2021 年 7月3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2021 年 8月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4:30。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公司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
3. 联系电话:0571-63722229 ;
4. 传真:0571-63715400 ;
5. 联系人:陈国勋。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 ST目药 编号:临2021-060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2日通过邮件、信息平台、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直接与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黄山薄荷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直接与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黄山薄荷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