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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833证券简称:弘亚数控公告编号:2021-04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亚数控”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2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弘亚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41”。本次发行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保荐并担任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6.0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00.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7月12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741,013张,总计174,101,3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9.02%。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7月14日(T+2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此外,《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7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55,906张,包销金额为5,590,600元,包销比例为0.93%。

  2021年7月16日(T+4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存疑,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10F

  联系电话:021-2037 0807

  联系人:销售交易业务总部股权资本市场处

  发行人: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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