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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7月15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6.84万股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牛集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21年7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5月11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中的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解除限售条件及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等内容进行修订。

  4.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5.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6月4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88.15元/股

  3.本次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在资金缴纳过程中,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1.91万股。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523名激励对象共授予66.8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注:1、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除上述2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授予登记的其他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名单、数量情况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5日出具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审验了截至2021年6月2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公司已收到52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58,919,46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668,4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8,251,06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66.84万股,于2021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600,544,900股增加至601,213,300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良机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5%,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宁波良机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3.8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21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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