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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10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7月16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盛虹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23.50亿元。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市场对具有优异性能的各种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纤维不断增长的客观需求,进一步增强涤纶长丝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国望高科纤维(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望宿迁”)将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9.58亿元人民币,建设期为2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国望宿迁因建设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27.50亿元人民币。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保证合同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1年8月4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7)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084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盛虹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新材料”)以货币方式增资23.50亿元。增资后,盛虹新材料的注册资本为28.50亿元。

  2、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盛虹新材料成立于2020年12月08日,法定代表人:缪汉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MA23MJP559,增资前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增资后注册资本:285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343国道东侧、意杨大道南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销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盛虹新材料100%股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不变。

  2、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盛虹新材料目前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截止2021年6月30日,盛虹新材料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0,006.29万元,负债总额10.00万元,净资产49,996.29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00 万元,净利润 -3.71万元。

  3、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根据需要逐步出资到位。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事项未签订相关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盛虹新材料增资,主要是为了通过盛虹新材料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投资,以进一步增强公司涤纶长丝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

  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市场对具有优异性能的各种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纤维不断增长的客观需求,进一步增强涤纶长丝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国望高科纤维(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望宿迁”)将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9.58亿元人民币,建设期为2年。

  2、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本项目由国望高科纤维(宿迁)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

  1、基本情况

  国望宿迁成立于2019年11月15日,法定代表人:孔文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MA20EA2749,注册资本:125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343省道东侧、意杨大道南侧,经营范围:差别化化学纤维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虹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国望宿迁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3、国望宿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望高科纤维(宿迁)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

  2、实施地址: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343省道东侧、意杨大道南侧,占地面积约为821.69亩。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纤维,生产涤纶长丝POY(预取向丝)、FDY(全拉伸丝)。建设的生产厂房及配套工程有:聚酯装置CP1CP2、纺丝装置1、PTA库1、热媒站1、综合动力站1等。

  4、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39.58亿元,其中建设投资37.47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76亿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6、项目进度: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目前尚处于前期报批阶段。

  7、其他说明: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国望宿迁将按本项目的报批以及建设进展签署相关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等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及设备,并且采取了成熟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与公司二级子公司在建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为上下游产业链关键配套项目,既能保证原料短距离供应、满足周边功能性纤维的需求,又能降低纺织行业运营成本,能够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和综合效益。

  2、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服装面料不满足于其基本功能,在外观、手感、舒适性、功能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项目主要定位于服饰装饰等民用产品,依托公司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生产阻燃聚酯纤维、防辐射和远红外线涤纶长丝、阳离子纤维、异型纤维等超仿真差别化和功能性化学纤维,实现产品从常规品种向高性能、高技术品种的转变。本项目开发的超仿真功能性纤维,能从外观健康、舒适性方面达到天然纤维的特点,又能达到功能性、安全性和环保性,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产品主要定位于服饰装饰等民用产品,可满足市场对具有优异性能的各种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纤维不断增长的客观需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提高公司涤纶长丝的生产能力,丰富涤纶长丝的产品品种,提高产品的超仿真功能性及差别化率,提升产品的附加值,进一步增强公司涤纶长丝的市场竞争力,在行业竞争剧烈的背景下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经测算,本项目预计年销售收入33.65亿元,利润总额7.46亿元。本项目达产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4、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主要面临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国望宿迁将依托公司在民用涤纶长丝市场深厚的研发、生产、销售经验及底蕴,树立品牌意识,强化品牌优势,牢固市场地位,同时继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不断提升产品技术等级,及时适应市场需求,积极提升产品的抗风险能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为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国望高科纤维(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望宿迁”)因建设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27.50亿元人民币。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国望宿迁成立于2019年11月15日,法定代表人:孔文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MA20EA2749,注册资本:125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343省道东侧、意杨大道南侧,经营范围:差别化化学纤维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虹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国望宿迁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3、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国望宿迁为建设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的项目公司,截至公告日,该项目尚处于前期报批阶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国望宿迁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8,217.78万元,负债总额38,425.72万元,净资产-207.9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 万元,净利润-207.94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国望宿迁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0,442.69万元,负债总额91,520.14万元,净资产-1,077.45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76万元,净利润-869.51万元。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国望宿迁拟向银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27.50亿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公告日,国望宿迁及本公司尚未就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国望宿迁向银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满足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国望宿迁资信状况良好,其拟建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盈利能力较强,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3、国望宿迁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77.50亿元,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916.50亿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不超过161.0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为0。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66.95亿元,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8月4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4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1年7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纤维项目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2、议案2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2日(星期一),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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