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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 1 \* GB3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2 \* GB3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60人,代表股份139,960,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2,59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3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17,362,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18,114,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52,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17,362,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爱康实业及关联方以爱康房地产全部股权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4,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7758%;反对3,085,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0354%;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4,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7758%;反对3,085,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0354%;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88%。

  关联股东邹承慧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121,846,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81%。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黄楚玲、盖小雪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1-011),根据上述议案及公告,公司拟继续为嘉祥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祥昱辉”)在2,5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江西慧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021年7月15日,嘉祥昱辉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为人民币1,700万元,租赁期限为120个月,自2021年7月15日至2031年7月15日。2021年7月15日,公司与华夏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嘉祥昱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1,7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7月15日,公司与华夏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嘉祥昱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1,7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责任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支付的全部租金、租金押金、提前终止费、迟延违约金、手续费、宽限息、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除前述金钱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嘉祥昱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1,7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2、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42.14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3.23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20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68亿元;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73亿元;其他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62亿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03.20%。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03.61%。另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69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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