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大理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大税一稽处[2021]4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处理情况
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6月29日,大理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因买入保本型理财产品取得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未计提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导致公司未及时履行纳税义务。
未缴纳税费的具体情况包括:增值税436,954.2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586.79元,教育费附加13,108.2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8,738.10元,企业所得税618,541.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应缴未缴增值税436,954.2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586.79元、少缴企业所得税618,541.69元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公司应缴纳滞纳金459,915.09元。
上述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567,844.07元。
二、补缴税款情况
根据大理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要求,公司已于2021年7月15日将应缴税款及滞纳金1,567,844.07元全部缴清。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三、会计处理和相关影响
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缴纳滞纳金,分别计入应交税费和营业外支出科目,拟进入2021年当期损益,不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的损益(影响的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管理层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并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并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同时组织财务部门及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对财务、税务方面的知识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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