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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舒华体育”)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701.9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5号文核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7元,共计募集资金36,3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314.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55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为打通公司的研发、生产流程,整合公司的研发、生产资源,满足生产业务及销售业务的一线需求,顺应公司发展战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经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即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上述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3,658.5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701.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开立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已开立尚未到期支付的信用证等方式支付的项目所需资金。“利息收入净额”为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和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之间的差额。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2、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水平不断提升,国内生产的部分设备可以替代进口,使得设备投资有所下降;同时,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在项目建设期间部分工程和设备实际采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下降。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7701.9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舒华体育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舒华体育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1-035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副总裁辞职情况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杨凯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凯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杨凯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凯旋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裁办顾问、全资子公司河南舒华贸易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河南舒华实业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杨凯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杨凯旋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聘任副总裁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端鑫先生、李晓峰先生、张如首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吴端鑫先生、李晓峰先生、张如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吴端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外,吴端鑫先生、李晓峰先生、张如首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端鑫先生、李晓峰先生和张如首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吴端鑫先生、李晓峰先生、张如首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吴端鑫先生、李晓峰先生、张如首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吴端鑫先生、李晓峰先生和张如首先生的简历

  吴端鑫,男,197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舒华(中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现任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助理、泉州市舒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舒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舒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舒华(福建)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苏州舒华体育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理事、晋江市工商联执行委员、晋江市池店商会副会长。

  李晓峰,男,198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佛山市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浙江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超市部部长,舒华(中国)有限公司营销事业中心大区经理,舒华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事业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事业中心总经理、上海舒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负责人、上海舒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嘉定分公司负责人、上海舒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负责人。

  张如首,男,1977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厦门群鑫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制造系统主管,福建省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采购专员、采购部经理,舒华(中国)有限公司器材制造中心生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舒华股份有限公司器材制造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器材制造一中心总经理兼采购管理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1-037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贤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1-036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5日

  至2021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 登记时间: 2021年8月4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 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六楼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建木

  电话:0595-85933668

  传真:0595-68097905

  电子邮箱:ir@shuhua.com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1-033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以现场会议、电话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4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维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合计人民币7,701.90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首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及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张维建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吴端鑫先生、李晓峰先生、张如首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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