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晖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了1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因军工订单增幅较大,为确保在手订单按期交付及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鼎工大”)之控股子公司泰州铸鼎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铸鼎”)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国际”)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通过购置设备扩大产能。本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01.76万元,期限为二年,由铸鼎工大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铸鼎工大与平安国际签订《保证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
铸鼎工大为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铸鼎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确保军工订单的如期交付并有利于子公司继续拓展业务和持续发展。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1-059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因军工订单增幅较大,为确保在手订单按期交付及可持续发展,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鼎工大”)之控股子公司泰州铸鼎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铸鼎”)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国际”)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通过购置设备扩大产能。本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01.76万元,期限为二年,由铸鼎工大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铸鼎工大与平安国际签订《保证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泰州铸鼎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91MA20A54397
法定代表人:邢大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镇路东侧约100米疏港路北侧6#楼1017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5日
营业期限:2019年10月25日至2069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金属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推广,轻合金零部件加工、制造、销售。
股权结构:
与本公司关系:泰州铸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铸鼎工大之控股子公司。
经核查,泰州铸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泰州铸鼎承担军工产品的机加工序,原材料来自于铸鼎工大,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铸鼎工大的在手订单增长较为迅速,急需泰州铸鼎增加机加设备和人员。尽管泰州铸鼎已于2021年3月、2021年7月通过融资租赁购买了部分机床,但仍然难以满足订单增长需求。泰州铸鼎2021年1-3月的机加收入已超过2020年全年,利润也较2020年扭亏为盈,随着订单、设备的进一步增加,其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得到增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1.76万
2、担保期限:担保期间自《融资租赁合同》签署日至至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需经铸鼎工大书面同意后,担保期间顺延至主债务履约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反向担保:无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铸鼎工大为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铸鼎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确保军工订单的如期交付并有利于子公司继续拓展业务和持续发展。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917.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7%;公司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