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7月23日(周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1年7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公告。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14:00召开;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审议《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7. 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审议<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审议<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16. 审议《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报告的议案》。

  17. 审议《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评估报告的议案》。

  18. 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9. 审议《关于确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的议案》。

  20. 审议《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21.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22. 审议《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十六次会议及/或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8日、2021年6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各项议案均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各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各项议案将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7月22日8:30~11:30和14:00~17:00

  2.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7月2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0476-3328220)到公司。来信请寄: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于秉旭,邮编02407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丹、于秉旭

  电话:0476-3328400、3323008

  传真:0476-3328220

  电子邮箱:nmgpzny@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

  邮编:024076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7.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附件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0”,投票简称为“平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内任选一项,并在相应方框内打“√”;

  2.如出现两种以上选择或有涂改,为无效表决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