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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7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翁晓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限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8月5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限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8月5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部分新业务领域,并将相关经营范围表述统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同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8月5日召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7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7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8月5日),符合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原有限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8月5日),符合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2020年8月5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8月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前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安东南”)和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五羊”)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其融资成本,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 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资助额度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的使用期限

  上述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公司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三年。

  4、资金占用费收取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子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 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7MA2E8BLB0A

  成立时间:2019年04月03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螺山路1号

  注册资本:7979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晨明

  经营范围:医院基础建设项目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运营管理,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磐安东南资产总额14,880.37万元,负债总额6,917.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962.6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2.89万元。

  4、履约能力:磐安东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 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1940486C

  成立时间:2004年06月0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基村前锋路44号

  注册资本:7222.535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建坤

  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用金属制附件及架座制造;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广州五羊资产总额44,404.95万元,负债总额28,967.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5,437.2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699.31万元,净利润1,863.99万元。

  4、履约能力:广州五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磐安东南和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其资金成本。被资助对象磐安东南、广州五羊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均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其资金成本。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依据下属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和公司资金状况,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下属子公司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其融资成本;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不存在直接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30.36亿元(含本次财务资助),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3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1年7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审议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8月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3、 登记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4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7: 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1209

  2、 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3、 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0571—82783358

  4、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35。

  2. 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概述

  (一)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与债权人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

  (二) 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1,8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 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1,8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142,800万元,公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35,000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

  注册资本:53,968.2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临江新城农二场房屋427号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丝、FDY丝、DTY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新材料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4、 经查询,东南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之和。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2021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14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或者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 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0,102.25万元,占本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17%,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部分新业务领域,并将相关经营范围表述统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进行调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基本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本次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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