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靖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1-020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味知香)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准则及通知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1-019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01.9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9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5,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28.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3,2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6,632,642.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6,617,357.5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21]B035号)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901.9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人民币2,901.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01.9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置换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7月19日出具了《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358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358号);
(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1-018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维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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