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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时间 过半暨减持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SAIF IV”)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2,522,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9%。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近日,公司收到股东SAIF IV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SAIF IV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8.26%减少至7.26%,其一致行动人Light Zone Limited持股比例不变。(距前次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比例已达到1%)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在上述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共5,726,138股。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一致行动人Light Zone Limited 持股数量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五、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方将根据自身资金需要情况的变化、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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