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赎结算模式 及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赎回替代金额 相关业务规则并修订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2021年7月9日修订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7月26日起调整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0900,场内简称及扩位证券简称:H股ETF)的申赎结算模式及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赎回替代金额相关业务规则,并相应修订基金法律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申赎结算模式业务规则

  本公司对本基金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

  1、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简称RTGS)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2、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即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且日间完成RTGS(实时逐笔全额结算)交收的,T日可卖出和赎回,而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且日终完成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的,T+1日方可卖出和赎回。

  根据调整后的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于2021年7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修订内容自2021年7月26日起生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上述修订系因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

  二、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赎回替代金额相关业务规则的调整方案

  调整前,对于T日申购申请,T+2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购入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购入成本和被替代证券的T+2日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和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T+2日后的第2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或补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T日赎回申请,T+2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和被替代证券的T+2日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T+2日后的第4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对于T日申购申请,T+1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购入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购入成本和被替代证券的T+1日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和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T+1日后的第3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或补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交收期间出现非港股通交收日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T日赎回申请,T+1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和被替代证券的T+1日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T+1日后的第4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交收期间出现非港股通交收日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即调整后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如下:

  1、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的处理程序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通等方式代投资者买入相关证券。T+1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购入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T+1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格等;被替代证券T+1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和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若T日后至T+1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T+1日后的第3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或补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交收期间出现非港股通交收日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2、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通等方式代投资者卖出相关证券。T+1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T+1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格等;被替代证券T+1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T日后至T+1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T+1日后的第4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交收期间出现非港股通交收日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调整自2021年7月26日起生效,本公司根据调整后业务规则更新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于2021年7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

  三、申购赎回业务安排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本基金将于2021年7月23日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场内仍正常交易。自2021年7月26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和赎回业务。请投资者提前做好相关安排并关注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及折溢价风险。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申赎结算模式及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赎回替代金额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投资者一旦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申购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及业务规则已经认可。投资者在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业务规则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附件:《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赎结算模式

  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根据2021年7月9日修订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7月26日起调整易方达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3010,场内简称:港股科技,扩位证券简称:恒生科技30ETF)的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申赎结算模式业务规则

  本公司对本基金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

  1、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简称RTGS)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2、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即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且日间完成RTGS(实时逐笔全额结算)交收的,T日可卖出和赎回,而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且日终完成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的,T+1日方可卖出和赎回。

  上述调整自2021年7月26日起生效,本公司根据上述调整后业务规则更新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于2021年7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投资者一旦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申购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及业务规则已经认可。投资者在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业务规则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