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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无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份额;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份额;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开始办理赎回。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含当日)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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