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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1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投资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4,134,594股,导致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1年7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投资”)出具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年11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爱康实业、爱康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4,134,594股,导致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数量和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71,90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4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47,773,6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45%。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2、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控股股东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投资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了《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爱康科技

  股票代码:0026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北侧1幢203室

  通讯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北侧1幢20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05号

  通讯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0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邹承慧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7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情况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情况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邹承慧先生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邹承慧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爱康实业、爱康投资皆为邹承慧先生控制的法人。爱康实业、爱康投资、邹承慧先生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爱康实业、爱康投资、邹承慧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19年11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投资为了满足自身资金需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4,134,594股,导致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尚不确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71,90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4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47,773,6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4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2019年11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爱康实业、爱康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4,134,594股,导致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爱康实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99,28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14%,其中累计质押股份365,630,000股,占爱康实业持股总数的73.23%,不存在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爱康实业未质押的股份数为133,657,400股,其中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份数为130,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爱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640,0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59%,其中累计质押股份25,000,000股,占爱康投资持股总数的93.84%,被司法冻结股份26,640,006股,占爱康投资持股总数的100.00%;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邹承慧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1,84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2%,其中累计质押股份116,846,200股,占邹承慧持股总数的95.90%,被司法冻结股份121,846,200股,占邹承慧持股总数的100.00%。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志杰

  联系电话:0512-82557563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邹承慧

  签署日期:2021年7月2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邹承慧

  签署日期: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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