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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锐视”、“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114号)。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1,7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将于2021年7月26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1.91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2021年7月26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7月28日(T+2日)公告的《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2021年7月28日(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2、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4、拟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1年7月22日(T-2 日)披露于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1.91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价格为41.91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9.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5.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本次发行价格为41.91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截至2021年7月2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6.84倍。

  (2)截至2021年7月21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同花顺,数据截至2021年7月21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0年扣非前/后每股收益=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1年7月21日总股本。

  3、计算2020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值过程中剔除了扣非后市盈率为负的汉邦高科。

  本次发行价格41.9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9.00倍,低于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42.71倍(截止2021年7月21日(T-3日),剔除市盈率极端值),亦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6.84倍(截止2021年7月21日(T-3日))。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① 公司主营业务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安防视频监控产品软硬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作为我国安防视频监控产品的重要制造商之一,公司在各项产品上均拥有独立自主的核心技术,形成了以图像处理技术、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存储技术、网络传输技术、智能分析技术、集中管理平台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平台,构建了较为完整的视频监控技术体系。公司具有完整的视频监控前后端产品生产体系和较强的生产能力,既可以快速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定制化的成熟产品,又可以满足客户短期内大批量交货需求。

  公司经营以ODM模式为主,产品外销率高,以北美、欧洲、亚洲市场为主。公司主要产品为前端摄像机和后端硬盘录像机,在面向消费类市场如家庭、社区、企业、商铺、车辆等用户时,主要以套装形式销售;在面向工程类市场如政府机关、公共安全、金融、电力、教育、公用事业、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用户时,主要以单品形式销售。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包括Swann、Lorex、韩华泰科、Harbor Freight Tools等安防视频监控行业的国际知名公司,这些客户在消费类安防国际市场的线下渠道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发行人与它们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产品获得较多消费者认同,积累了消费者群体。在国内市场,发行人与华为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增强了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知名客户的认可使发行人的产品和技术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帮助发行人赢得更多客户。此外,发行人与优质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也有力地保障了经营规模和回款质量。

  随着公司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公司已成为面向欧美安防视频监控消费类市场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根据a&s《安全自动化》公布的“2020年全球安防50强”,公司排名全球第25位。

  ② 公司与同为股份、汉邦高科的可比性

  同为股份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视频安全领域产品及系统方案提供商,以ODM模式为主,主要销售区域在海外市场。2016年12月,同为股份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002835。同为股份拥有网络高清摄像机、同轴高清摄像机、网络高清硬盘录像机、同轴高清硬盘录像机等多个系列产品线,并提供系统存储与控制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平安城市、交通、金融、地产、教育、商业连锁、园区等各行各业。公司与同为股份均为安防视频监控产品的制造商,其销售模式都以ODM为主,且均是以海外销售为主。

  汉邦高科,2015年4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449,其为安防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以自有品牌(OBM)经营模式为主,形成了音视频压缩卡、嵌入式数字视频录像机、网络视频服务器、模拟摄像机、网络摄像机等多个系列数字监控核心产品,并针对金融、公安、电讯、交通、司法、教育、电力、水利、军队等众多行业提供合适的细分产品与专业的行业解决方案。公司与汉邦高科均经营安防监控业务,但经营模式、产品目标市场均存在一定差异,汉邦高科以OBM经营模式为主,产品面向国内工程类市场。

  ③ 公司与同为股份、汉邦高科的经营规模与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平均营业收入为91,203.59万元,高于同为股份约34.50%,高于汉邦高科约86.72%;发行人的平均净利润为7,947.87万元,高于同为股份约125.24%,高于汉邦高科约151.78%;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单位净资产的盈利能力更高,股东权益的回报率也更高。

  在a&s《安全自动化》“2020年全球安防50强”排名中,发行人排名全球第25位,同为股份排名全球第30位,汉邦高科未列入其中。与同为股份、汉邦高科相比,发行人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

  ④ 公司与同为股份、汉邦高科经营领域的对比

  同为股份以工程类市场为主的同时,少量经营消费类市场;汉邦高科的安防业务主要服务于政府、企业等行业客户,工程类市场占比极高。而发行人以消费类市场为主、工程类市场为辅,且工程类业务规模和占比逐渐提高。随着公司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对公司开拓工程类客户有着积极的作用。2020年3月,公司通过华为公司的供应商评审,成为其JDM(联合开发)供应商,显著提高了公司在国内工程类市场的影响力。

  因此,与业务聚焦于海外工程类业务的同为股份以及业务聚焦于国内工程类市场的汉邦高科相比,发行人的业务涵盖了消费类和工程类,产品线完整,既可以满足消费类客户需求,也可以满足工程类客户对于高清产品的需求。这降低了单一经营领域的市场需求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了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同时发行人在工程类市场、消费类市场同时展开经营,也具有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⑤ 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通过在消费类市场的长期经营,形成了相应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为快速研发能力和创新设计能力,快速研发能力即消费类新产品的开发速度和量产能力;创新设计能力主要体现于为不同客户差异化的产品设计,减少同质化竞争,即公司在产品设计中追求简单、便捷的消费者DIY体验,根据不同领域消费者的需求,研发设计产品新功能、应用形式、操作界面、外观等,不断提高产品的人性化程度,产品在应用软件功能及人机交互方面表现突出。

  ⑥ 与华为公司合作对发行人的积极效应

  发行人专注于ODM定制化服务,具备较强的制造和品质管理能力,工艺制程、质量、信息安全、产品安全、交付、环保、社会责任等七个体系达到了华为公司认可的较高标准,并于2020年3月通过了华为公司严格的供应商体系认证,成为同行业中唯一获得华为公司认可的JDM供应商。通过与华为公司合作,发行人的制造体系和品质保证能力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成为吸引国内外ODM客户的重要竞争优势之一。

  此外,视频监控产品对网络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网络安全技术未来有可能成为重要的技术门槛。华为公司要求产品达到世界顶级的网络安全等级水平,发行人与华为公司合作,产品已经完成华为公司网络安全标准A类、B类、TopN的整改,网络安全等级已能达到华为公司最高安全等级ICSL的检验标准,并已建立了发行人自身网络安全体系标准和安全SE专家团队。

  发行人与华为公司的合作可以改变公司偏重于国外市场的业务结构,建立国内外市场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依托华为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相关产品技术大幅提升,发行人的研发体系也可以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与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在经营规模上有着明显的优势,具有更高的行业地位。发行人的业务涵盖了消费类和工程类,产品线完整,降低了经营风险并具有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发行人在快速研发能力和创新设计能力上具有竞争优势,并且通过与华为公司的合作对发行人业务发展、技术提升、网络安全水平均产生了积极的效应,有助于公司形成国内外市场共同快速发展的竞争格局。

  8、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9、根据本次发行价格41.91元/股和1,72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2,085.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106.23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4,978.97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10、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及时退还投资者申购资金及资金冻结期间利息。

  12、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及时退还投资者申购资金及资金冻结期间利息。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3、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4、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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