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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康健宝盛广场C座四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毛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蒋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王璇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2、3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股东毛国华先生、万云鹏先生、吴震先生对议案 1、2、3 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启明、赵海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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