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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监事欧阳烨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监事欧阳烨先生的证券账户存在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并于7月22日收到公司监事欧阳烨先生出具的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致歉声明》。经与欧阳烨先生沟通,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不适当减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欧阳烨先生2021年3月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2,300股股份。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聘任欧阳烨先生为监事。2021年5月19日,欧阳烨先生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2,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万分之0.02)。

  根据公司监事欧阳烨先生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具体情况如下:

  

  欧阳烨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对应持股总成本13,202元,获得收益共计920元。欧阳烨先生本次减持股票比例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同时,欧阳烨先生在卖出股票前,未能履行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义务,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欧阳烨先生在卖出股票后,未及时申报,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但其并非主观故意违规减持,也不存在因获悉重大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本次减持事项发生后,欧阳烨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对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恳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谅解;并表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和公司充分沟通。并自愿上缴本次减持获得的收益。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收到欧阳烨先生的上述全部收益汇款920元。

  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并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要求其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的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5号),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72,000万元,期限6年,债券简称“湖盐转债”,债券代码“110071”。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共计配售湖盐转债4,418,100张(人民币441,810,000元),占发行总量的61.36%;轻盐集团一致行动人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创投”)共计配售湖盐转债205,860张(人民币20,586,000元),占发行总量的2.86%。

  2020年7月31日,轻盐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湖盐转债72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2020年8月5日,轻盐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湖盐转债72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2020年8月10日至9月1日,轻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轻盐创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湖盐转债72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日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2021年5月21日,公司接到轻盐集团通知,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5月21日,轻盐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湖盐转债72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021年7月12日,公司接到轻盐集团通知,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12日,轻盐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湖盐转债72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2021年7月22日,公司接到轻盐集团通知,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2日,轻盐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湖盐转债72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

  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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