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 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增加侧袋机制相关条款,本次修订自2021年7月23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涉及修订的基金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涉及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增加侧袋机制的相关约定,主要包括侧袋机制实施条件、实施程序和特定资产范围、侧袋账户运作安排、主袋账户的投资安排、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权等安排、侧袋机制信息披露、相关风险揭示等。基金合同的主要修订为在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请见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涉及上述内容的将进行相应修订。

  三、其他事项

  1、附件修订对照表内容以“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不同基金的描述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详见各基金更新的法律文件。

  2、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修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以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