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雨萌
楼市调控持续加码。7月23日,住建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从内容上看,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以及物业服务成为因城施策突出整治的四方面重点。
“《通知》的出台,再次凸显了政策端对于住房租赁行业激励和规范并重的发展思路。”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提出的举措具体、可落地性强,并首次对行业规范提出了3年期的目标管理要求。
具体来看,《通知》在房屋买卖方面的整治重点,包括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在住房租赁方面,包括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一位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重点关注房屋买卖中的交易资金监管以及经营贷违规入市等问题,有利于对市场中的违规操作、恶意炒房等行为起到一定警示作用,进而提升楼市交易的规范度、透明度,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在住房租赁方面,《通知》重点关注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以及“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行为,对其进行重点整治,有利于切实保障租户权益,助力租赁市场稳定运行。
赵然认为,此次《通知》中强调的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和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将对房地产市场中的灰色地带予以进一步规范。以长租公寓为例,必须对“长收短付”等行业习以为常的不规范做法进行整改。在未来3年内,行业不仅将建立起一整套统一、全方位、系统化的规范管理制度,而且将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机构的权责。
此外,《通知》要求,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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