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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乔鲁予、李德华、龙隆、曹峥、王艳梅、孙进山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7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7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于2021年7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7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7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于2021年7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7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在股东大会的审议权限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7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7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7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 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于2020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提前收回,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3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对委托理财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委托理财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结合《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累计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为董事会审批权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在授权期限内的任一时点的使用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人民币4亿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27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资金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核批准。在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累计发生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情况,为确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高效合规,该事项将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787,18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74元/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4,618,100.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210006)。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10,944.48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23,643.11万元,募集资金支付使用87,301.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4,304.42万元,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212.91万元,加上利息收入5,798.10万元,扣除支付手续费4.64万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3,006.30万元(其中期末活期存款余额4,706.3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1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9,300.00万元)。

  三、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前收回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将上述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提前收回, 收回本金19,00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64.89万元。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2、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

  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现 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3、资金来源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闲置资金。

  4、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发生最高余额不超过总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3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27亿元,超过累计发生额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5、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27亿元,不属于关联交易,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该事项将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授权期限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3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7、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实施,严格控制风险,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8、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9、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及时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密切关注所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5、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在股东大会的审议权限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在股东大会的审议权限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需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对劲嘉股份本次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8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概述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 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2021年7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93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 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787,18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74元/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4,618,100.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210006)。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基本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10,944.48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23,643.11万元,募集资金支付使用87,301.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4,304.42万元,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212.91万元,加上利息收入5,798.10万元,扣除支付手续费4.64万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3,006.30万元(其中期末活期存款余额4,706.3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1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9,300.00万元)。

  四、关于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的说明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7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93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公司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归还前次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现行1年以下银行贷款利率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1,957.5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3、公司本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5、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劲嘉股份本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以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劲嘉股份本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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