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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韦尔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23日期间已触发“韦尔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决定不行使“韦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韦尔转债”。

  ● 公司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1月22日),若 “韦尔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对“韦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从2022年1月23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韦尔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韦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4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发行2,4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4号”文同意,公司24.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韦尔转债”,债券代码“113616”。

  (三)根据有关规定及《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韦尔转债”自2021年7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依据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23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韦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22.52元/股的130%(即289.28元/股),已触发“韦尔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韦尔转债”的议案》,考虑到“韦尔转债”存续时间较短并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韦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韦尔转债”,并同意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1月22日)若 “韦尔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韦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韦尔转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监事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韦尔转债”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张

  

  五、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后续“韦尔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提前赎回条款,从2022年1月23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韦尔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韦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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