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关于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协商一致,自2021年7月26日起,新增腾安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备注:东方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正处在封闭运作期,本公司不对以上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进行确认;本公司将严格按照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安排该只基金在规定时间段的开放事宜,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尽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产品开放期间,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该只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C类均不参与费率优惠)。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1. 自2021年6月2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 自2020年8月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自2020年4月30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千元以上(不含1千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千元(不含1千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4.自2020年7月1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5.自2020年12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6.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APP”中的理财通办理上述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业务规则及业务办理流程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网址:www.txfund.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