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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文基先生和黄如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文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黄如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文基先生和黄如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如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200股。辞职后,黄如华先生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减持股份的要求进行股份管理。

  2021年7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出具的《关于增加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名施雷先生和高逢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董事长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李文基先生和黄如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文基先生和黄如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施雷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现任航空城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和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和总经理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高逢春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汇力(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深圳市海吉星置地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党群办主任,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航空城集团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珠海市第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逢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及下属企业分别担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董事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8月4日下午14:45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7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施雷先生和高逢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空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2.00%(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26.57%),系公司控股股东,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提案人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了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4日(星期三)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21年7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施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高逢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披露情况

  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议案3为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三。

  (三)其他

  1、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航空城集团及其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2、议案3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相关股份过户之前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也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如有存在以上股份均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靳尚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邮    箱:zq@szby.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

  邮    编:518040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累积投票议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和非累积投票议案: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4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累积投票议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

  2、审议上述第1项、第2项议案时,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3、审议上述第3项议案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投票;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5、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件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施雷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现任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和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和总经理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高逢春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汇力(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深圳市海吉星置地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党群办主任,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航空城集团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珠海市第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逢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及下属企业分别担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董事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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