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新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25元/股)的130%(即19.825元/股)。若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5.25元/股)的130%(即19.825元/股),将触发“新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新泉转债”。
一、“新泉转债”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3号)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公开发行了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发行总额45,000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90号文同意,公司4.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6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泉转债”,债券代码“113509”。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新泉转债”自2018年12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5.34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5.25元/股。
二、“新泉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新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25元/股)的130%(即19.825元/股)。若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5.25元/股)的130%(即19.825元/股),将触发“新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新泉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新泉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投资管理部
咨询电话:0519-85122303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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