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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破产清算概述

  2019年12月9日,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5)和《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4)。

  2019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七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桂0305民破申1号)及《决定书》,同意受理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9)。

  近日,公司收到七星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桂0305民破1号之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七星区人民法院认为: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依法委托广西桂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广西桂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出具桂科咨报字(2020)第006-001号《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因破产清算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估值报告》,确认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估值为31,086.76万元。截止2020年5月8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经初步审查确认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总额为784,264,284.83元。现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合理期间内无相关主体提交和解或重整申请,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依法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1、2016年8月,东方投资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签署了本金2.2亿元的《信托贷款合同》,东方投资以其持有的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东方”)15%股权和国广星空视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星空”)24%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及彭朋先生等提供保证担保。该笔信托贷款已于2019年8月到期。

  2015年8月,东方投资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签署了本金2.88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东方投资以水木动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木动画”)66.67%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及彭朋先生提供保证担保。最终剩余1.02亿元本金银行贷款已于2020年2月到期。

  截至目前,东方投资破产管理人正在对抵押资产国广东方15%股权、国广星空24%股权以及水木动画100%股权进行变价处理,暂时没有确定的处置价格。东方投资破产清算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七星区人民法院高新园区巡回法庭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将讨论、决定变价不成资产(国广东方15%股权、国广星空24%股权以及水木动画100%股权)的抵债价格以及分配方案等。公司将继续与东方投资破产管理人保持积极沟通,及时了解上述抵押资产的处置情况。

  经公司综合评估,且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19年度对渤海信托本金2.2亿元借款担保计提预计负债0.54亿元,对桂林银行本金1.02亿元借款担保计提预计负债0.48亿元,2019年度对上述两笔借款担保合计计提预计负债1.02亿元;公司在2020年度对渤海信托本金2.2亿元借款担保计提预计负债1.56亿元,对桂林银行本金1.02亿元借款担保计提预计负债0.45亿元,2020年度对上述两笔借款的担保合计补提预计负债2.01亿元。

  2、2016年5月,东方投资作为劣后级份额有限合伙人入伙了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佰川基金”),在签署合伙协议的同时,公司向佰川基金的优先级和中间级份额合伙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在优先级和中间级份额合伙人全部应缴出资到账之日起满33个月后或投资项目退出之日(孰早),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支付其实缴出资本金和预期收益的,则优先级和中间级份额合伙人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2016年11月,东方投资作为劣后级份额有限合伙人入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航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航泰基金”),公司向优先级份额持有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承诺当核算日或信托计划终止时,对信托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单位的预期信托利益及东方投资收购信托计划持有的目标合伙企业的全部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的资金不足以达到约定金额的差额部分承担支付责任。

  佰川基金的优先级和中间级份额合伙人、航泰基金的优先级份额合伙人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回购或差额补足义务。截至目前,佰川基金合伙企纠纷案件,公司败诉。航泰基金的优先级份额合伙人向法院撤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和2020年11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截至2020年底,公司已对佰川基金合伙企业纠纷案件败诉计提预计负债1.39亿元,航泰基金优先级合伙人撤诉,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承诺及或有事项部分列报说明。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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