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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69

  

  股东邹军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邹军先生计划于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0,90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2021年7月26日,公司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邹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同时其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注:邹军先生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及其孳生的股份根据相关规定解锁后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邹军先生的减持与此前预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

  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邹军先生已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邹军先生的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邹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邹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6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466,股票简称:天齐锂业)于2021年7月22日、2021年7月23日、2021年7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邮件、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如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中披露,公司正在继续推进降低公司财务杠杆的股权融资工具的论证及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海内外战略投资者的引入、H股发行、定向增发、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尽快解决债务压力,使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杠杆回归至合理水平。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事项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5、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及其他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202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7,800万元至11,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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