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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8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工业园一期11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1日

  至2021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1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8月6日18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liyuanheng.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一期工业园1108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

  联系电话:0752-2819237

  联系传真:0752-2819163

  电子邮箱:ir@liyuanheng.com

  联系人:陈振容、袁瑜珠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1-007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在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11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义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杜义贤先生、黄永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苏增荣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所处地区经营情况,并借鉴其他可比公司之做法,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监事不因其担任的监事职务而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1-006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开展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三名。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周俊杰先生、高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陆德明先生、刘东进先生、闫清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完成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其中陆德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公司将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第一届董事会提名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杜义贤先生、黄永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苏增荣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候选人、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二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俊雄先生简历

  周俊雄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深圳清华研究院MBA高级总裁硕士班结业,2019年荣获广东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作为主要完成人申报的“动力电池制芯装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评2019年广东省科技进步奖,2021年4月荣获惠城区劳动模范称号,现兼任惠州市惠城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1995年至2003年,历任香港亚美磁带有限公司工程研发部主管、装配部主管、珠海丰裕亚美磁带公司负责人;2003年7月至2006年5月,创办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个体户)并任厂长;2006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研发经理;2009年4月至2013年4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惠州市索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惠州市玛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博罗利元亨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止目前,周俊雄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0,488,277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008,938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22,044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昱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3,690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卡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107股。周俊雄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卢家红女士为配偶关系,且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除前述情况外,周俊雄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卢家红女士简历

  卢家红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深圳北京大学MBA高级总裁硕士班结业,现兼任惠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2004年1月至2006年5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营销总监;2006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营销经理;2009年3月至2014年10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监事、营销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营销总监;现任利元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卢家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59,339股。卢家红女士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周俊雄先生为配偶关系,除前述情况外,卢家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周俊杰先生简历

  周俊杰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03年7月至2006年5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研发总监;2006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研发主管;2009年3月至2014年10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工程中心总监;现任惠州市索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惠州市玛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博罗利元亨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周俊杰先生通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9,614,046股,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周俊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高雪松先生简历

  高雪松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至2002年2月,任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任;2002年3月至2005年1月,任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5年2月至2009年6月,任广东开平信迪染整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7月至2016年1月任深圳市吉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3月至2019年7月,兼任深圳市吉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高雪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24,967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89,443股。高雪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陆德明先生简历

  陆德明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陆德明先生曾担任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所主办会计、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委员会技术研究部负责人、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会计制度处处长、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局长助理。现任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陆德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刘东进先生简历

  刘东进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87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4年至2005年,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2006年至2013年,任北京国际法学会秘书长;2017年至2019年,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刘东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闫清东先生简历

  闫清东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学位,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车辆工程系副主任、装甲车辆工程专业责任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中国流体传动与控制学会液力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液力分会副会长,《液压与气动》、《液压气动与密封》杂志编委会委员,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闫清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杜义贤先生简历

  杜义贤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兼任惠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理事。2007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三峡大学机械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2010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三峡大学机械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三峡大学机械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研究院院长。

  截止目前,杜义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24,967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5,660股。杜义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黄永平先生简历

  黄永平先生,公司监事,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06年1月至2006年5月,历任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机加部技师、机加部主管;2006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生产主管;2009年3月至2011年12月,历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机加部主管、机加部经理;2012年1月至2014年10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制造总监;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制造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制造总监。

  截止目前,黄永平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9,340股。黄永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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