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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1-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在2021年7月22日、23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5%以上。

  ●经公司自查,并向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世邦投资有限公司、何平、王勉以及公司第二大股东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鑫诚海顺控股有限公司、于是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发函询问,股东回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重大风险提示:

  1、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下发的《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21]2号)。对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66号公告)

  2、截至2021年4月23日,上述违规担保已经解决。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67号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2日、23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2,499,745.83元,同比减少41.18%,净利润-219,761,772.6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3,129,770.00元;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326,458.27元,同比增加32.15%,净利润395,476.5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4,683.15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公司无重大未披露事项,同时经向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发函询问,股东回复: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截止公告日,股东确认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除了已经披露的重大事件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在2021年7月22日、23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5%以上。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0-064号公告),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下发的《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21]2号)。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2020年8月,我局对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鲁证调查字[2020]39号)。鉴于你公司已限期整改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66号公告)

  (三)公司于2021年4月7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原控股股东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解决违规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25号公告),截至2021年4月23日,上述违规担保已经解决。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67号公告)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平、王勉、深圳市中世邦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586,495股,占比23.61%,第二大股东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鑫诚海顺控股有限公司、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870,815股,占比20.08%,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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